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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固废法”执法情况得到全国人大检查组的肯定

2017.11.07

   2017年11月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做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吉林省政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成效显著,通过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问责等多种手段,紧扣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固体废物治理和监管责任,切实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我省执行“固废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针对吉林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对华能农安生物发电厂等10家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分别就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秸秆焚烧发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对全省多年来深入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突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突出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突出强化监管执法等6个方面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体系建设给予了肯定并向上反馈。

  今后,吉林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贯彻实施“固废法”,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关键问题,坚决打好打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吉林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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