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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2018.6.26

  摘要:食品检验检测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的卫生、质量安全进行系统的检测与评价,在食品质量安全评价、市场监管和产品贸易等方面,担负重要的技术支撑职责,对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提高食品生产水平都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它在市场监管与食品进出口贸易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技术鉴定作用。本文主要结合我国目前食品检测现状进行分析,探讨其体现中的不足并提出对策,以期对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有有所裨益。 
  1、食品检验检测的重要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显著,以及全球性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频繁发生,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广泛关注。食品安全不仅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也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食品检验检测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生产水平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构建以食品安全为主的规范统一的国家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对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国际相关产品贸易经济发展和国家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改革检测体制,整合检验资源,充分发挥各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已成为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课题。 
   
  2、目前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分析 
   
  我国食品检验检测体系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食品检测的方式不健全,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从对食品监管的角度来说,比较有效的制度便是对食品安全建立例行的监测制度,这种制度也可以理解为对食品安全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然而,对于我国目前的食品监测体系来说,这方面相关的投入还比较有限,仍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食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 
  (2)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手段相对落后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不高,从较早的“二英”和近来的“三聚氰胺”事件来看,充分暴露了我国食品检测技术还急待提高,如检测方法不多,多残留检测方法还较少。快速筛选的检测技术不够成熟,缺乏超痕量分析等高技术检测手段,样品前处理技术过于传统等等。即使是一些市场急需的实用快速检验方法也没有很好地开发利用。现有的一些速测法存在灵敏度不高或者特异性不强等问题,可以说是“快速不准确,准确不快速”。 
  (3)监督环节不完善,过程控制不到位 
  当前我国对食品全面的监管还存在监督环节的不完善、“尾”轻“头”的现象。从监管环节来说,食品监管的重点大都放在了放在最终产品的出厂监督环节。而对相关产品的源头过程控制不够重视。作为监管对象的大都是资质较好的品牌大型企业,而对与分散的小型企业的食品监管不够,家庭式的食品监管更存在无人问津的现象。从检测主体的角度来看,目前的检测机构其检测能力与社会的广泛需求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对食品有害物质添加及中农药残留等方面的安全类检测不到位,有些地方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忽视对这方面的检测,造成食品检验检测环节上的脱节。 
  (4)检测机构结果认定不统一,重复认定成本增加。 
  我国许多地区在食品检验检测结果认定上,存在既有各部委直接认定也有各级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评价的现象。这样并存的认证结果对于食品检验检测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在一些地区亟需建立一个综合性的机构,以避免重复认定造成的成本损失,减少检测试验室的负担。 
   
  3、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议措施 
   
  (1)建立起完善的食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强化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网络建设,完善整个检测体系的机构配置。相关政府部门要建立开放、竞争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减除行业壁垒,以此推动民间中介资本的介入,形成合理规范的竞争机制。民间的中介检验检测机构组织可以为政府的食品监督部门和企业生产经营部门提供相关技术支撑,也可以为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鉴定提供技术服务。 
  (2)健全检测标准,提高检测技术手段 
  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特点,跟踪国际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发展,加强食品检验检测先进技术、方法、标准的研究。重点开发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中急需的有关安全限量标准中对应的农药、兽药、重要有机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与违禁化学品、生物毒素、重要人兽共患疾病原体和植物病原的快速检测技术。同时,要有选择性地研究与研制部分先进(高、精、尖、超痕量)的检测方法、仪器设备,加快研制检测所需要的消耗品,积极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检测技术。 
  (3)加强源头控制,对食品生产销售的整个环节进行监管。合理采取属地监管的原则以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并加强对偏远地区相关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支持,建立起国家统一管理的食品检验检机制。 
  (4)建立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的共享平台,避免重复检测。食品检验检测部门要强化职能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以此来减少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之间不必要的重复检测。相关的食品检验检测主体部门要在客观调查分析的基础之上,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进行核定,建立起食品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的共享平台。同时,要有专门的部门负责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数据库的信息维护,保障信息平台的时效性。对于不再具备食品检验检测的机构要及时清理并向社会公布信息。 
  此外,还应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措施,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针对我国国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借鉴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对食品等涉及安全、健康的产品实施严格监管的经验,制定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场准人的法律制度,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我国食品质量安全,从而构建出我国完善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 
   
  参考文献: 
  [1]田书敏,食品检测技术研究,食品工业科技,2007(2) 
  [2]周朝琦、侯龙文,质量管理与创新,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 
  [3]郭晓,中国食品发展现状对策研究,西南农业大学学报,2005 
  [4]刘梅森、何唯平,规范食品行业标准企业之声不容忽视,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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