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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案件

2018.9.30

  29日“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与《食品安全法》,电商在行动——反欺诈反虚假宣传电商联盟启动与公约发布”活动在北京举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稽查专员张晋京在活动中表示,解决食品保健食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问题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来推动社会的共治。2017年7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到今年7月,全国各地一共查处了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违规案件3.7万多件,获值16.2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8600多名。

  该活动中,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中粮我买网、聚美优品、小红书、生活家、顺丰速运、一亩田等9家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共同发布电商联盟食品保健食品反欺诈反虚假宣传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十方面:一是严格履行平台管理有关法律责任,严格平台准入机制,严格审核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禁止无证无照商家入驻。

  二是积极推进商家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网络市场经营环境。

  三是严格食品广告宣传内容的审查与发布,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四是建立健全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认真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加强对平台员工在审查商家资质及商品宣传内容等方面的培训。

  五是建立严格的商家管理制度,共同加强对入网食品商家的食品安全培训,积极组织培训教育,同时共同宣传和推动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对有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的商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监管部门发现平台内商家有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要求平台采取措施制止的,平台应当积极配合。

  七是加强与食品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法依规提供平台有关管理数据和信息,帮助做好食品安全管理的政策制定和风险信息分析等工作。

  八是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高消费者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辨识能力。

  九是畅通平台投诉举报通道,便利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快捷处理食品安全纠纷;

  十是与其他电商平台增进交流,开展合作,共同提升网络食品安全水平。

  张晋京表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联合发起9家大型的电商积极参与组建食品保健食品反欺诈反虚假宣传电商联盟并发布公约,这是整个互联网经营领域,共同抵制反欺诈反虚假宣传新的起点,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市场安全监管部门对这种行动表示非常赞赏,下一步希望电商平台严格履行平台相关的法律责任,积极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真履行日常管理职能,不断规范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秩序,打造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也希望电商平台勇于担当,严格广告内容的审查和发布,希望第三方平台能够积极的配合政府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经营环境,希望电商平台善于作为,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加强对平台入住商家的平台管理,密切平台间的交流合作,为平台发展培养科学理性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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