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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明勇委员:科技成果评价尙需明晰“谁来评”体系

2023.3.06

原文地址: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23/3/495421.shtm

“近年来,科技成果评价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越发明显。但在操作和执行层面解决好‘谁来评’‘怎么评’等问题上还需进一步明晰和完善。”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民建湖南省委会主委赖明勇向《中国科学报》记者表示。

2023年全国两会正在北京召开,赖明勇围绕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粮食安全等话题提交了8个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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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全国政协委员赖明勇。受访者 供图

赖明勇认为,根据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科技创新活动,政府、企业、金融投资机构、第三方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初步建立,但政府与多方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还有待完善;尚需正确看待“怎么评”的复杂特性,随着科技发展和创新方式的变化,科技成果的价值评价也需要与之相配套的新方式方法。

他建议从政策措施、评价组织体系、成果评价系统、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制度等方面予以完善。

赖明勇表示,国家层面应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改革政策措施,结合前期出台的政策措施,深入总结各单位试点经验和教训,出台《关于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就“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等方面进行操作规范和细化指导,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出台评价工作指引等,形成政策组合拳,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落实落细。

评价组织体系方面,赖明勇强调“多方参与”。具体而言,应明确政府主体责任,要发挥政府监督激励作用,落实创新容错机制,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建设;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科技领军企业先行试点,比如支持在各类评审中设立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产业赋能的相关指标等;加强第三方评价的规范和引导,明确政府在第三方评价过程中的监管职责,引导建立第三方评估信息公开和协作网络。

“建立公开透明的科技成果评价系统很关键。”赖明勇建议,在现有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的基础上,建立成果评价信息库;对开展的成果评价活动予以备案,在合理界定查询权限的基础上,让成果评价活动公开透明、可查可追溯;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构建评价算法模型、智能决策分析工具及同行评议系统等,建立评价过程事中预警机制,推动科技评价过程的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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