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进口冷链食品应该怎样检测

2022.5.31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紧急通知,明确要求从2020年11月15日起,凡从省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目的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以有效防范秋冬季新冠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阻断疫情传播渠道。

具体措施:

1、实行提前报备制度: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姓名)、食品名称、报关信息、承运企业等。

2、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指导督促完善总仓设施设备,所有进入省内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部进入指定总仓。总仓只能存放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混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货物已经消毒的证明,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得放入总仓。

3、健全通报制度:对进入总仓的进口冷链食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商务、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和海关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查机制。

4、全面实施消杀制度: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总仓经营单位按规定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强化风险排查和环境整治。总仓管理者对新进员工和返工人员14日内行程与健康状况进行登记,每班上岗员工必须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