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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发布化学品生产负面清单

2014.4.04

  江苏省南通市政府近日发布《化学品生产负面清单与控制对策》(第一批,试行),对74种物质提出了禁止和严格控制生产、使用、排放的要求。

  杀虫脒、多溴联苯、联苯胺、多氯联苯、乙硫醇等27种高毒物质列入禁止类。氯乙烯、苯、环氧乙烷、氯气等47种物质列入严格控制类,要求严格控制使用和排放,敏感区域不得建设生产和使用这些物质的项目,新建项目必须出具可靠的无替代使用方案的证据。

  该负面清单仅适用于化工行业,且以下两类化工项目除外:一是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水平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大石化、大化工项目;二是在南通有生产或使用本清单所含控制类物质的成功经验、环境信用评级为绿色等级、生产工艺水平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不在环境敏感区域的扩建类项目。

  南通市政府表示,积极支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和高产出、高附加值、低污染、低消耗的化工项目;支持现有化工企业进行循环化、清洁化、无害化改造;禁止建设属于国家、省和市禁止类、淘汰类生产工艺、产品的项目。在总量准入方面,对排污总量已超过控制指标或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化工项目。对确需建设的,按主要污染物总量1∶2替代。

  在民意准入方面,要求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应当秉承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并对公众参与的程序合法性、形式有效性、对象代表性、结果真实性及时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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