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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增城:水域保洁不力镇长或被问责

2012.7.23

  新塘镇和石滩镇至少要配备5艘打捞船,专业水上环卫工人不少于30人;荔城街和增江街等至少4艘打捞船,专业水上环卫工不少于20人……水上环卫工必须人人会游泳,在清理水域垃圾时,必须要穿戴救生衣。

  记者昨天从增城市有关方面获悉,该市水务局日前出台了《增城市城乡水域保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各界意见。在7月29日之前,各界市民都可以向增城市水务局反映意见或建议。

  《办法》规定,增城市城乡水域保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镇(街)、水域管理单位落实水域保洁工作的积极性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考核情况,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镇(街)予以一定资金补助。该办公室还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检查各责任单位落实水域保洁任务,对问题突出的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检查、巡查以及整改情况;并组织监察、卫生、环保、城管、水务等部门,定期对镇(街)及水域管理单位落实水域保洁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水域保洁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各镇(街)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办法》表示,镇长(街道办主任)是增城市各镇街水域保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城乡水域保洁职责、推诿扯皮、未完成保洁任务,造成水域环境脏、水质差的行为和现象,增城将严格执行行政问责制,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增城市城乡水域保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日常巡查、管理检查和考核工作中,认为要追究责任的,可提出书面问责意见移交该市监察局实施问责。

  相关规定

  水上环卫工必须会游泳

  《增城市城乡水域保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水域保洁作业人员(水上环卫工)必须会游泳,清理水域垃圾时要穿戴救生衣;打捞船只应选用无油污染、噪音低的环保型船只,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对于在水面、堤岸打捞(扫)上来的垃圾、杂物,《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各镇街,必须在属地上岸处理,送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不得转移至下游或其他区域,做到日产日清,保持辖区水域环境的洁净、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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