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翻标准,一文搞懂土壤采集(一)
为了使采集的监测样品具有好的代表性,必须避免一切主观因素,需要我们牢记土壤采样的基础知识。为了能更好地进行土壤分析检测,检测人员也应该掌握土壤的采样知识。
为获取有代表性的土壤样品,土壤采样必须根据采样标准中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布点和采集。样品是由总体中随机采集的一些个体所组成,因此样品与总体之间,既存在同质的“亲缘”关系,样品可作为总体的代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异质性,差异愈小,样品的代表性愈好;反之亦然。
依据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18)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2004)
采样器具准备
工具类:铁锹、铁铲、圆状取土钻、螺旋取土钻、竹片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器材类:GPS、罗盘、照相器材、卷尺、铝盒、样品袋、瓶、样品箱等。
文具类: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铅笔、资料夹等。
监测点位布设
(一)布点原则
土壤监测点位布设方法和布设数量是根据其目的和要求,并结合现场勘查结果确定该区域内土壤监测点位。同时必须遵循如下5个原则。
1.全面性原
布设的点位要全面覆盖不同类型调查监测单元区域。
(二)代表性原则
针对不同调查监测单元区域土壤的污染状况和污染空间分布特征采用不同布点方法,布设的点位要能够代表调查监测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三)客观性原则
具体采样点选取应遵循“随机”和“等量”原则,避免一切主观因索,使组成总体的个体有同样的机会被选入样品,同级别样品应当有相似的等量个体组成,保证相同的代表性。
(四)可行性原则
布点应兼顾采样现场的实际情况,考虑交通、安全等方面情况:保证样品代表性最大化、最大限度节约人力和实验室资源。
(五)连续性原则
布点在满足本次调查监测要求的基础上,应兼顾以往土壤调查监测布设的点位情况,并考虑长期连续调查监测的要求。
2.布点情况
3.混合样品采集布点方法
由于土壤本身存在着空间分布的不均一性,为更好地代表取样区域的土壤性状,采用以地块为单位,多点取样,再混合成一个混合样品。
布点方法 | 布点数 | 适用条件 |
对角线法 | 对角线分5等份,以等分点为采样分点 | 适用于污灌农田土壤 |
梅花点法 | 5个左右 | 适用于面积较小,地势平坦,土壤组成和受污染程度相对比较均匀的地块 |
棋盘式法 | 10个左右 | 适宜中等面积、地势平坦、土壤不够均匀的地块 |
20个以上 | 受污泥、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的土壤 | |
蛇形法 | 15个左右 | 适宜于面积较大、土壤不够均匀且地势不平坦的地块,多用于农业污染型土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