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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环境信息应成企业自觉

2016.5.16

  更积极、更坦诚、更实在,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也是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更好地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大势所趋。

  5月11日,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宣布,即日起按日披露前一日烟气在线监测指标日均值、渗滤液出水指标日检测值及炉渣热灼减率日检测值。此举再次刷新国内垃圾发电行业信息公开的新标杆,不仅主动公开,还将公开时限压缩到每日。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这家企业在国内已达到两个“率先”,即率先推动采用欧盟2000标准建设垃圾发电项目,率先推行各排放数据与项目当地环保部门在线联网。

  公开,既是出于领先的自信,也是出于守法的自觉。

  去年1月1日实施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对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和更新时限都做了强制性规定。尽管公开已是社会共识,但人为的秘而不宣、遮遮掩掩、“打太极”也仍不鲜见。对“揭短者”恼羞成怒,对“唱赞歌者”笑脸相迎,时下一些企业这种选择性失明的做法,已经成为惯性。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说到底,企业不公开环境信息,多是心虚。如果没有污染或是污染很轻,想必企业是愿意摊开来讲的。而企业之所以拿“不愿说”、“不能说”等当借口不公开环境信息,很可能是躲避监管、逃避责任,怕公众看到其不可告人的秘密而引起公愤,而这个秘密就是损害公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排污。

  还有些企业,则是“能不说,就不说;说半句,留半句”,折射出其“主动”非真心。态度看似热情了、行动看似积极了,实质上却敷衍了事,甚至干脆走形式、走过场。偏偏这只能算是一种“软性违规”,说他错也没大错,却难以一一规范,更难以具体问责。

  实际上,在当前这样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处处可见“随手拍”的时代,一味想着“捂盖子”,最终只能“捅娄子”。反过来,说了,才能亮明态度,赢得纠错时间。聪明的企业家明白,企业既是信息公开的主体,更是直接的受益者。公开就像照镜子,能通过别人看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能检验企业管理者的能力水平,也是与公众实现良好互动的最佳渠道。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可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对于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正如光大国际行政总裁陈小平所说,所谓行业领军企业,不单是规模上的领军,更重要的是在环境与责任承担上的领先。公开是理念、是导向。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于己、于人、于社会都有益。

  坦荡荡的态度,才更能为企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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