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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食药监局通报:23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7.12.21

  12月20日,河南省食药监局通报2017年第5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23批次食品登上不合格名单。其中,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汝河路店销售的荆条蜂蜜、焦作市寅源纯净水有限公司销售的野王饮用纯净水均涉嫌假冒。

  4款蜂蜜和1款饮用纯净水不合格,其中2款涉嫌假冒

  据通报显示,有4款蜂蜜检出不合格。其中,鹤壁市淇滨区隆盛源超市销售的标称鹤壁市汉奇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花蜂蜜、槐花蜂蜜、枣花蜂蜜3批次检出嗜渗酵母超标。还有一款荆条蜂蜜由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汝河路店销售,标称的生产企业为河南省百翼蜂业有限公司,检出果糖和葡萄糖不达标。

  根据《GB 14963-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中规定,蜂蜜中嗜渗酵母计数应≤200 CFU/g;果糖和葡萄糖应≥60g/100 g。

  值得注意的是,来自河南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汝河路店销售的荆条蜂蜜经基层局调查,其产品涉嫌假冒。另外,本次抽检还有1批次涉嫌假冒产品,为焦作市寅源纯净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焦作电力集团野王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王饮用纯净水。

  6批次糕点存在问题 涉酸价、过氧化值等

  通报还显示,6批次糕点存在问题,涉及酸价、过氧化值、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

  郑东新区白沙镇亿佰佳超市销售的标称郑州市金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蛋糕、浚县王庄镇国勇超市销售的标称漯河劲牛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蒸长崎蛋糕(蛋奶味)、滑县双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临邑闽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饼这3批次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于1。

  长垣县合其兴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长垣县乐家食品厂生产的老式月饼检出酸价(以脂肪计)6.2mg/g,同时该厂生产的另一款月饼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且酸价检出值为5.8mg/g。

  平舆县万冢镇好又多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博涵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雪糕(黑糖蛋糕)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42g/100g。

  《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中规定,糕点、面包中酸价应不超过5mg/g,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25g/100g。《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则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糕点中不能使用,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不合格餐饮食品3批次 卤牛肉检出亚硝酸盐

  不合格名单中,不合格餐饮食品有3批次,为:中牟县新城区刁记烩面城销售的卤牛肉、中牟县德豪饭店销售的锅坎馍、中牟县新城区高双喜小吃店销售的油饼。其中,卤牛肉中检出不得使用的亚硝酸盐,锅坎馍检出不得使用的甜蜜素。

  据悉,亚硝酸盐虽允许在酱卤肉制品中使用,但在餐饮中是禁止使用的,《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中表示,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而按照《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甜蜜素在不能用于锅坎馍中。

  除上述产品外,3批次特鲜凉拌汁、酱油、米醋;4批次调味面制食品;1批次黑花生油;1批次土豆粉也出现在本次的抽检不合格名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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