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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

2012.12.03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安徽省出台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就是要以实际行动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中国环境报今日报道安徽的做法,希望对其他地方有所借鉴。

  中国环境报记者 潘骞合肥报道

  安徽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安徽省生态强省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生态强省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纲要》提出,用10年时间实现全省生态竞争力比2010年翻一番,基本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经济发达、生态家园舒适、生态文化繁荣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强省。

  《纲要》确定了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体系和发展方式;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依据区域主体功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施差别化政策措施,突出解决制约发展和事关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保护与发展格局;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政策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建设生态强省的强大合力;强化支撑,创新驱动,把创新贯彻到建设生态强省的各个方面,提升科技保障能力,营造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为生态强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和持续动力。

  《纲要》确定了生态强省建设目标:到2020年,力争全省生态竞争力综合指数比2010年翻一番,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环境质量居全国前列,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建成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经济发达、生态家园舒适、生态文化繁荣的宜居宜业生态强省,使城乡居民都能喝更干净的水,呼吸更清洁的空气,吃更安全的食品,享受更良好的环境。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力争在华东、中部地区领先。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解决城乡饮用水安全问题,大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标并在中东部地区领先,大气环境和水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建立。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碳强度明显降低,高效生态农业、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工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居于主导地位,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增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广泛推广,清洁生产机制基本建立,建成一批生态低碳产业园,形成若干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产业和一批生态绿色产品生产基地。

  三是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资源产出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30%以上,铜铁煤等重要矿产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单位建设用地产出率达到250万元/公顷,开发园区工业用地(新建项目)投资强度大于300万元/亩,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超过9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5%。

  四是生态美好家园初步建成。绿色生态空间进一步扩大,创建一批低碳生态城市、森林城市和生态强市(县),力争所有设市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6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美好乡村。城市(包括县城)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超过85%、90%。

  五是绿色消费模式全面建立。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深入人心,节能、节水、节粮和节材等生态环保消费行为成为主流,政府绿色产品采购比重大幅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3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抽查合格率大于90%,节能环保家电使用率超过80%,全面淘汰普通照明用白炽灯,创建低碳生活家庭。

  为确保生态强省建设目标的实现,《纲要》从区域发展、生态经济、自然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环境保障、美好家园、生态文化等7个方面作出任务部署,着力构建主体功能明确的区域发展体系、高效低耗的生态经济体系、山川秀美的自然生态体系、可持续的资源支撑体系、安全稳定的环境保障体系等七大体系。围绕构建七大体系,提出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面源污染防治、空气清洁、千万亩森林增长、生态安全提升、循环经济壮大、绿道建设、乡村生态环境建设、食品安全保障和绿色消费等十大工程。

  《纲要》还明确了生态强省建设的保障措施,重点包括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开展试点示范、落实绿色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构建长效工作推进机制等多个方面,为推进生态强省建设提供全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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