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美汀的用法用量介绍
一、用量:
1、成人(包括老年人):
常用剂量:根据体重,每6~8小时给药一次,每次1.6g~3.2g特美汀®。
最大剂量:每4小时给药一次,每次3.2g特美汀®。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剂量:
轻度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每8小时3.2g。
中度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30ml/min):每8小时1.6g。
严重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ml/min):每12小时1.6g。
2、儿童:
常用剂量;每次80mg/公斤体重,每6~8小时给药一次。
新生儿期的用量:每次80mg/公斤体重,每12小时给药一次,继而可增至每8小时给药一次。
肾功能不全患儿的用量:须参照成人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用量进行调整。
二、用法:
特美汀®可通过静脉点滴间歇给药;本品不用于肌肉注射。特美汀®干粉需用注射用水(BP)或葡萄糖静脉输注液(≤5%)配制成溶液后使用。
安瓿装:先用注射用溶剂5ml/10ml(1.6g或3.2g安瓿装)将瓶内干粉溶解,然后再转移至输注容器中,稀释成相应容积溶液后使用。
注射用溶剂推荐用量:
注射用水BP 葡萄糖静脉输注液BP(5%w/v)
1.6g 50ml 100ml
3.2g 100ml 100-150ml
特美汀®的一次静脉输注须在30~40分钟内完成。应避免输注时间过长而造成血药浓度低于治疗剂量。特美汀®溶解时会产生热量,配制好的溶液通常为浅灰黄色。同一包装的特美汀®不宜多次使用,且不能肌肉注射。残余溶液必须丢弃。
配伍禁忌及药物稳定性
配制好的特美汀®静脉输注液须立即使用。尽管特美汀®在许多静脉输注用溶剂中性质稳定,但注射用溶液仍应随用随配。
特美汀®在下述静脉输注用溶剂中(于25℃条件下)的稳定时间:
静脉输注用溶剂 稳定时间(25℃)
注射用水BP 24小时
葡萄糖静脉输注液BP(5%w/v) 12小时
氯化钠(0.18%w/v)及葡萄糖(4%w/v)静脉输注液BP 24小时
氯化钠静脉输注液BP(0.9%) 24小时
葡聚糖40静脉输注液BP(10%w/v)与葡萄糖静脉注液(5%w/v)混合液 6小时
葡聚糖40静脉输注液BP(10%w/v)与氯化钠静脉输注液(0.9%)混合液 24小时
葡萄糖静脉输注液BP(10%w/v) 6小时
山梨醇静脉输注液BP(30%w/v) 6小时
乳酸钠静脉输注液BP(M/6) 12小时
复合乳酸钠静脉输注液BP 12小时
(Ringer Lactate Solution,Hartmann's solution)
特美汀®输注液应在无菌条件下配制,并在相应的稳定时间内使用。
特美汀®在碳酸氢钠溶液中欠稳定。特美汀®不可与血制品或蛋白质水溶液(如水解蛋白或静注脂质乳剂)混合使用。如果特美汀®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台用,不可将二者同时混合于注射容器或静脉输注液中,以防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作用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