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发改委: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环境监测有机会

2016.5.19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25号),对2016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开展申报认定工作。

  《通知》附件显示,2016~2018年的重点认定领域中,在仪器仪表领域,高效节能通用仪器仪表、环保监测专用仪器仪表、智能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新能源汽车试验机制造、卫星导航气象海洋专用仪表及钟表与计时仪器、高端电子测量仪器等被列入;在科研技术服务领域,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气象地震海洋测绘质检技术服务、环境与生态监测、地质勘查、工程技术被列入。

  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6]1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贸委):

  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为做好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的主营业务应符合认定领域和重点(2016~2018年)(见附件)。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须满足《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写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按《工作指南》执行。

  二、各地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或省级政府规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对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做好申报组织工作。中央管理企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企业均需通过地方推荐申报。

  三、每个省市择优推荐企业不超过8家,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创新型城市所在省市可推荐企业不超过15家(其中推荐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型城市的企业原则上应不少于5家)。

  四、各地发展改革委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或省级政府规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我委。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报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五、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电子文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采用Office Excel格式)、纸质文件(一式二份)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附件:认定领域和重点(2016~2018年)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