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2022.11.21

  1月19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指出,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疫情处置过程中,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地区人口规模大小、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综合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检测人群的范围、频次和先后顺序。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