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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技术融入高等教育,请牢记“学习者利益”

2023.8.30

  日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布了2023年全球教育监测报告《技术运用于教育:谁来做主》(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聚焦技术在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既对技术对教育产生的积极作用作了阐述,又对技术加持的教育现状进行了反思,并向政策制定者提出了导向性建议。

  《报告》指出,数字技术的发展潜力和应用风险共存,教育部门在权衡取舍的层面上应作更辩证、广泛的思考,对教育数字技术评估后作出决策,以确保数字技术使用有益无害,并要从适切性、公平性、可推广性以及可持续发展这4个原则层面反思教育领域内的技术应用。

  在明确原则后,《报告》直面技术在应对教育领域的三大挑战——公平与包容、质量、效率方面所起的作用,并建议学生利益应优先于任何其他考虑,特别是商业考虑。换言之,技术的使用应符合学习者的最佳利益,并与学习者和教师面对面的互动相辅相成;同时,应将技术视为清除某些障碍的支持工具,而非一种目的。

  最后,《报告》确定了一个目标,即教育技术应摒弃过度以技术为中心的观点,以促进学习者和教师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借鉴《报告》中的维度和指标审视技术融入高等教育的具体实践,笔者认为,当下中国高等教育存在以下四大挑战,需引起我们的重视。

  挑战一:“学习者利益中心”理念尚未贯彻

  首先要承认,当下我们在将技术融入高等教育时,尚未有效贯彻“学习者利益中心”的基本理念,这使得这种融入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均缺乏适切性。

  在我国,技术融入高等教育、助推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的过程更多采取自上而下的推进方式。大学生发展过程中的哪些知识、能力和情感价值需要技术助力?哪些内容和形式能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教师已有的认知和能力能否有效支撑其实施网络课程?这些基本问题尚未思考清楚,海量网络课程便开展起来,最终造成技术融入高等教育的表面化、硬融入、“两张皮”等问题。

  此过程中,“学习者利益”实际上叩问的是“谁的声音应被倾听”这个问题。这包括3个子问题,即互联网时代的学习者是谁、学习者的现状如何,以及学习者需要哪些能力。

  在笔者看来,所谓“学习者”无疑是学生和教师。随时随地、全时空的学习空间和学习机会,带来的是传统意义上师生身份的持续转变与认知。学习者的基本现状是在过滤、筛选和剔除海量信息方面缺乏足够的认知和能力,缺乏自我导向、自主学习、自身约束等能力。至于第3个子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1 世纪技能联盟和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等机构的学生培养目标共同指向的是学生学习能力的养成,而非学生做题、解题的方式方法。

  如此一来,培养具有思考力、创新能力、问题解决能力、交流协作能力的学生仍然是高等教育的努力方向和目标。

  因此,教师仍然且必须是“互联网+”时代的教学规则制定者,以及课堂有效治理的实施者及掌控者。因为在这个时代,学生有效学习要借助良好教学环境的创建,依赖于优质的师资队伍、匠心的教学设计、互助共赢的学习氛围,并经由养成自我探索、自我约束等习惯而实现。

  这一切均离不开教师对学生学习行为和习惯的规范,对思维发展和突破的引导,对平等、多向互动学习环境的构建,以及对探索、探究精神的激励。

  因此,信息技术时代的高等教育仍应关注人,重视教育的社会维度,将“学习者利益中心”的理念贯穿于教学过程中,不可“一刀切”,而应反思利用信息技术,从“物”的层面和“人”的层面协同推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挑战二:粗放型增长方式不利于提升效率和质量

  截至2022年2月底,我国有统计的上线慕课数量超过5.25万门,注册用户达3.7亿,超过3.3亿次在校大学生获得慕课学分,数量和规模稳居世界第一。

  然而,《报告》指出,没有强有力的研究可以证明,数字技术能给教育带来内在的附加值。同时,《报告》通过引用大规模的国际评估数据表明,过度使用数字技术与学生表现之间存在“负相关”的关系。

  相关研究也表明,我国高校在线教学整体成效不太理想。疫情期间,很多大学生不能很好地兼顾所有学科,受自律与自主学习能力不够、学习氛围不融洽、师生沟通不畅等因素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大打折扣。

  关注技术融入高等教育的效率和质量,实质上是试图澄清技术使用本身与学习效果间的关联度。此处需思考两个问题——技术在融入高等教育过程中提供了什么,以及影响学习效果的因素是什么。

  首先,技术融入高等教育更多的是搭建一个平台或支架。然而,真正意义上的高效学习需以强大的学习动力为支撑。“互联网+教育”给教学提供了多元、有效的平台,但并不意味着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由此得到提升,更不意味着学习效果的显性提升。

  其次,研究表明,足够的学习动力是学生学业成功的源泉和基本前提。因此,在平台搭建后,还应在认真审视课程、学习、教师以及学习者等基本教育学概念和特征的基础上,思考知识和技能如何实现系统、有效的传递。

  “互联网+教育”的课堂由学习者和教育者共同构建,并存在于实体和虚拟二元世界的学习化社区。教师和学生都应熟练掌握网络技能,充分利用多媒体交流平台,共同构建一个具有交互性、趣味性、互助性和个性化的学习化社区。

  在这个社区里,师生、生生之间可以相互学习、交互评价,并可以对相关任务及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和个性化的反馈和答疑,从而实现有效的教育教学。

  挑战三:忽视正义价值取向导致数字鸿沟

  《报告》指出,技术虽然为数百万人提供了教育生命线,却也将更多人排除在外。全球范围内,只有40%的小学、50%的初中和65%的高中接入了互联网;85%的国家有改善学校或学生联通性的政策。我国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的过程中,也呈现出“东强、西弱、中塌陷”的局面。

  技术融入高等教育的正义价值取向是要明确技术为谁而融合、为谁而发展。这在本质上要回答“所有学习者能否无差别地拥有接入最新、最好的网络终端产品”“如何消除学习者在理解、认识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方面的差异”,以及“学习者在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资源进行学习的能力差别如何弥合”这三方面的问题。

  对此,笔者建议要追求技术正义的价值取向,打造更公平的高等教育,确保每位学习者都能享受数字技术红利。

  一方面,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要通过数字化技术,为教与学提供全过程、智能化和个性化的服务支持,打破技术资源壁垒,满足不同学习者的多元化学习需求,为更多学生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创造条件。

  另一方面,政府、教师和技术支撑提供者要考虑学习者所在地区和家庭的信息技术状况,追踪、监测和分析他们的学习过程及效果,为全体学习者提供合理支持,给予残疾者或学习困难者更多关注和帮助。

  此外,还要通过补偿性政策与行动,为欠发达地区在基础设施、教师培养和培训、资源获取等方面提供最优惠的待遇,弥合数字鸿沟,实现高等教育数字技术领域的共同富裕。

  挑战四:行业标准法规缺失,未形成有效监管

  如果对技术融入高等教育的平台和资金进行分析,不难看出资本的影子。

  从美国的经验看,资本趋利性特点必然产生在线教育运营者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加之政策、法律监管力度的乏力,使美国在线教育质量不如预期,并引发了人们对于在线学习质量的质疑,以及如何有效问责的思考。

  我国在高等教育与技术的融合过程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和挑战。

  技术融于高等教育中的监管与治理问题,实质上是要回答谁监管、依何监管,以及如何监管这3个基本问题。

  在笔者看来,我们一方面要通过动态监管与治理,引导、规范、整合进入教育领域的资本、技术和服务机构;另一方面要通过持续的标准法规,引导、鼓励学习者在应用技术时遵守法律、道德、安全等基本原则,为高等教育数字技术治理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

  首先,各利益相关方应通力合作,制定公开、统一的标准和政策法规,从而明确技术监管与治理的目标和原则,确保教育中的数字技术既有利于学习者个人的健康,又能避免对社会公平、正义及弱势群体造成的伤害。

  此处的利益相关方既包括政府、学界、财团、服务机构、教育部门,也包括在线或混合学习机构、大学和研究人员、私营公司、相关供应商和技术供应商,以及非营利组织和基金会等。

  其次,要建构数字公民的质量标准,要求实施在线教学的教师与学生通过相互间的示范、引导和鼓励,形成并倡导在应用技术时有关法律、道德和安全的原则,遵守相应政策、法规、学术道德。

  最后,要通过依法依规的监管与治理,增加全体教育人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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