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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湖北中烟购置研发及质量检测设备

2022.4.28

  招标编号:HBCZ-20121225-220661

  本招标项目已由鄂烟工董决[2022]3号文和鄂烟工[2022]18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购置研发及质量检测设备(化学分析类)

  1.2招标编号:HBCZ-20121225-220661

  1.3采购内容:投标人须负责完成本次所需的购置研发及质量检测设备(化学分析类)的采购、供货、运输、卸货、保管、就位、接线、上电、调试、软件安装和试运行,并最终通过检测、验收,同时负责技术服务与系统的培训交接,提交详细的过程文档及与技术规格一致的图表、资料,质量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


标包号标包名称采购内容预计年度采购数量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万元/套)中标供应商数量
1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工作站(有机+无机)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工作站(有机):用于分析实验过程中的有机液体样品配制,液体样品稀释,标准曲线配制,混标配制等。1套291
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工作站(无机):用于分析实验过程中的无机液体样品配制,满足各种液态样品的稀释、转移、定容,具备分液功能,同时满足标准溶液的配制。1套29
2高效液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用于定量分析烟叶原料、烟用材料、烟用添加剂等样品中不易挥发有机物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具备分析具有紫外吸收和不具有紫外吸收物质的两种检测器。1套1051
3气相离子迁移谱气相离子迁移谱1套2001
4气相类分析仪器气相色谱仪2套531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用于检测烟用包装印刷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检测,具有优异的定性定量分析能力。1套155.8
气相色谱单四级杆质谱联用仪1套106
合计677.8/
以上采购数量为1年预估数量。


  1.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该期限内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下达订单,中标人不得拒绝,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在订单下达后90个自然日内交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影响)

  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免费质保期:设备质保期至少一年,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以招标人验收报告为准)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内中标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货物的部件有潜在缺陷和其他质量问题,中标人须负责免费更换,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5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路特66号武汉卷烟厂创新楼(以实际订单交货地点为准)。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总部及各卷烟厂、湖北中烟卷烟材料厂、湖北新业烟草薄片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最新的制造、安装、工艺、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1.9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包,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多个或者单个标包进行投标,本项目允许多投多中。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可以为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如为设备生产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设备代理商的,必须具备所投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同一品牌产品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4月27日8:30时至2022年5月6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窗口(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人及手机号发送至邮箱:373585729@qq.com,收到邮件后工作人员会将汇款账号告知,在2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标书费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4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004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十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平安财富中心B座7楼

  邮编:430071

  联系人:董智慧、王义清、李杰燕、刘明明

  电话:027-87816666-8665

  传真:/

  电子邮箱:373585729@qq.com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技术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路特66号武汉卷烟厂创新楼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27-61553266

  电子邮箱:dongshl@hbtobacco.cn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法律与改革部(采购办)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27-83298149

  电子邮箱:zhoujun@hbtobacco.cn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7-83298276

  电子邮箱:zhangjy@hbtobacc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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