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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股遭遇“多事之春” 医药行业该反思了

2011.3.01
  2011年的春天,对于医药股而言,可谓“多事之春”。

  受上年末高估值和行业政策面的影响,近两个月医药板块下跌24%。同时,市场认为2月份个股将会继续分化,但对于优质医药股,已跌出了全年30%的收益空间。

  不仅如此,接二连三的药品质量、不良反应、商业贿赂等问题,再次拷问着上市药企的社会责任、社会公德与诚信,也使上市药企自己把自己推上了“火山口”。

  1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文件称,因近期监测和研究数据表明含有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存在严重的心脏毒副作用,且过量服用会危及生命,国家药监局决定将含有右丙氧芬的药品逐步撤出我国市场。

  在国家食药监局公布了含右丙氧芬的医药公司名单,包括恒瑞医药、国药集团子公司国瑞药业及东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厂。而恒瑞医药旗下涉及产品,为抗癌药物“达宁”。

  2月12日,有媒体报道说,康芝药业“瑞芝清已致多起严重不良反应”。

  2月15日,上海市卫生局网站新闻中心栏目发布了“3家药械供应商两年内在沪被停入市”的消息,称两年内,上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购入包括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三家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随后,上述三家企业均作出回应。

  令人遗憾的是,他们的回应均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发公告先稳住自己的股价,对问题轻描淡写,对外界的质疑或搪塞或置之不理,甚至推卸责任。

  2月18日,恒瑞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产生的抗癌药物‘达宁’将立即停止生产并召回”,并对媒体表示,“虽然在药品召回的过程中恒瑞将支付一定的物流费用,但由于这类药品的全年销售额不高,因此对公司的正常盈利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康芝药业则发布公告称,媒体虚假报道,并将竞争公司告上海南省工商局。

  2月18日丽珠集团发布公告称,丽珠试剂为公司控股51%股权的子公司,试剂在上海地区的销售收入为853.01万元,占丽珠试剂当期营业收入5.45%,占公司2010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的0.43%。随后企业相关人员对外称,“(商业贿赂)事件是个别业务员的行为”。

  显然,这种极力推脱责任、轻描淡写的行事方式与方法更加激起义愤,这也恰恰暴露出行业及企业背后的诸多马脚与“不良历史”。

  恒瑞医药在2009年及2010年曾两次陷入“质量门”事件,但却在事件发生半年后才发布澄清公告。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次新闻发布会表示,从目前的不良反应监测看,尼美舒利未出现异常情况。至此,康芝药业事件才算草草收场。

  而丽珠集团最近几年也是一直纷扰不断:2006年旗下专利产品因涉嫌侵权法国赛诺菲安万特而陷入“专利门”,去年3月因旗下注射液被药检部门通报审查身陷“质量门”。

  因为掩盖一个事件,反而让社会公众揪出其背后更多的“原罪”,似乎是他们共同的痛楚。

  然而,这些行为已严重危害了社会公众、阻碍了行业发展,影响了资本市场。

  同样面对危机,10年前中美史克天津公司的“PPA事件”中,人们不会忘记该企业那种“坚决支持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视消费者利益为上,视中国人民健康为上”的坚定态度。

  故此,勇于承担责任、不辩解、不争论、不推卸责任、不指责别人、不鸣冤叫屈,在事件发生后,对受害者和整个社会有一个道德承诺,尽到一个社会组织、公众企业的社会道德义务,才应该是医药行业反思后的力行方向。

  对整个医药行业而言,是该反思如何建立社会信任体系、社会公德、社会责任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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