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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湾海域严重污染 水产品已不适于食用

2012.12.27

  深圳湾的非法捕捞问题虽经媒体曝光但一直屡禁不绝,但从今以后此事将进入“常态化管理”,不再是管理“运动战”。26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海洋局)获悉,该委(局)专门制定了深圳湾海域执法巡航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每日至少两次巡查,并不定期开展大型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记者了解到,根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局)近年对深圳湾海域环境状况监测结果,深圳湾海域海洋环境状况较差,属严重污染海域。2011年,深圳湾海域海水质量超过国家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无机磷(国家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海洋开发作业区)。海域沉积物质量超过国家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第三类,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铜(国家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第三类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特殊用途的海洋开发作业区)。因此深圳湾海域的水产品不适于食用。

  2012年,深圳市海监渔政处共组织深圳湾“三无”船舶和非法捕捞网具专项整治行动56次,联合清理整治行动15次,查扣“三无”船舶和竹筏212艘、非法网具近12万米。在2012年下半年的三次深圳湾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查获非法捕捞海产品约8000公斤。7月30日,市海监渔政处与南山警方联合开展非法捕捞整治行动,抓获非法捕捞者19人,其中2人被判刑。

  目前,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海洋局)联合边防六支队、公安边防支队印发了《关于禁止下海非法捕捞作业的通告》,在深圳湾沿岸张贴;竖立警示牌,对非法下海捕捞行为进行提示劝诫,并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市民投诉、及时查处。

  记者同时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深圳市拟申请将深圳湾大桥以东海域设为禁渔区,以有效保护深圳湾海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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