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日前出台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及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方案和计划”),将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置于突出位置。

  再次明确节能减排目标

  方案和计划提出,到2015年,山西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节能减排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确保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控制在国家确定的约束指标之内。

  根据计划,到2015年,烟尘、工业粉尘排放要得到严格控制,森林覆盖率达到2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

  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结合山西省实际,方案和计划在生态补偿、修复治理责任和投入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