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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污染重 环境质量差

2014.12.08

  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日前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建议,对宁乡等5个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诫勉谈话,对冷水江市实行区域限批,并将通过电视现场直播,对省政府11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询问。

  明察加暗访 恶化趋势有所遏制

  今年以来,湖南省采取全省上下联动、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接受举报、组织暗访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蒋作斌、陈君文分别带队,17名常委会委员、9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分成3个组,赴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市6个全国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城市和娄底市进行了重点抽查,委托其余7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执法检查,并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组织多个组反复开展暗访和抽查后回访。

  检查发现,《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法律制度在湖南省逐步得到落实,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取得进展,重点领域防治工作力度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得到加强,大中城市空气质量恶化趋势有所遏制。今年1月~10月,长沙等6个全国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66.1%。

  问题仍突出 法律制度不健全

  但检查发现,湖南省一些地方和企业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2013年和今年1月~10月,长沙等6个全国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天数分别达23.8%、33.9%,今年1月超标天数高达95.2%。

  究其原因,一是一些领导法治意识差、治污责任没有落实。二是结构性污染突出、烟气治理任务艰巨。湖南省已列入国家落后产能淘汰公告目录的60余家、生产许可证已到期40余家、无证生产的10余家水泥厂,很多还在非法生产和排污。三是机动车(船)排放污染严重、建筑扬尘污染防治不力。湖南省及长沙市机动车保有量目前已分别超过930万辆、170万辆,其中黄标车等高排放污染车约占20.6%。国务院要求湖南省今年淘汰15.2万辆黄标车,但目前仅完成任务的69.6%。四是执法部门监管不力,执法手段比较软弱。五是法律制度不健全、地方立法未跟上。《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52项管理职能中,有20项没有明确管理部门。有的管理职能存在交叉情况,比如,机动车管理职能涉及环保、公安、工业、交通、质检等13个部门,部门间未能有效协调联动。湖南省人大执法检查报告还开列了14个市(州)30余个县(市)近百个污染企业(点)名单,对其非法生产和超标排污等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和初步核实。

  诫勉谈话 对违法违纪立案调查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省人民政府,对宁乡县、石峰区、醴陵市、桃江县和冷水江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责成其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企业非法生产、恶意排污和执法人员不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立案调查。鉴于冷水江市境内部分企业污染严重、长期反复偷排,在重点抽查后整改不力,建议责成娄底市人民政府依法对其实行区域限批。同时继续开展跟踪检查,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对报告附件所列的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及企业,当地人民政府要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明确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省政府应督促各级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履行好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实行增长总量控制制度,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建筑扬尘、恶臭等污染防治;加快淘汰退出落后产能,有效削减污染排放总量;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同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管和责任追究,特别是严肃处理政府及其部门有关人员在大气污染防治中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行为。

  记者从本次会议上了解到,湖南省人大还将于近日召开联组会议,就《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题询问省发改、科技、经信、公安、财政、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商务、卫计、质监、气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全省14个市(州)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长沙市6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将全部列席会议,并将第一次通过湖南经济电视台等媒体向全省现场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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