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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2015年课题开始申报

2014.3.31

  3月30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即日起至5月6日,“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申报开始,课题单位需将课题申报材料邮寄至国家卫计委,同时报送山西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申报要求,所申报课题需结合行业和产业发展重点需求,在现有研发工作基础上,按照申报原则要求,明确目标与运行机制,组织申报课题,对于已获得本专项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同时,对于课题负责人,申报要求其年龄原则上要在 60周岁(含)以下,并为课题实际承担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而在每个五年计划中,每人最多可参与2项本专项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1项本专项课题。另外,在课题报送要求上,课题的实施周期为 2015年 1月至2018年12月。

  2015年度立项工作重点针对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10类(种)重大疾病,开展具有重要临床价值的创新药物研究,同时瞄准国际技术前沿,开展有助于解决瓶颈性问题的关键技术和具有战略作用的培育性技术研究。对于此次申报课题,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将按照相关程序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课题将通知申报单位填报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由相关部门或省级科技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推荐后进行课题复审,择优对少数优秀课题提出立项支持的建议。而对其他申报课题将统一纳入专项候选项目库,动态跟踪其后续研究进展,并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择优给予相关的补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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