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高度重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视为充分发挥代表委员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视为推进质检工作的一个重要机会,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下发了办理通知,明确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加强办理前的分析工作和办理中的沟通协调。

  为了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各承办单位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一是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作为建议、提案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件都分解到具体处室、落实到具体人员。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安排专门人员对建议、提案从内容到格式进行审核。执法司针对建议、提案内容,组织部分一线执法人员专题研讨。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为保证办理工作快速有序进行,各单位积极动脑筋、想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制度和程序。国家认监委确定了“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制度。通关司拟订了统一的提案征求意见单,规范与相关业务司和直属检验检疫局的联系流程和细节,提高答复工作效率。三是健全沟通机制。各承办单位加强了与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加强了和代表、委员之间的联系,实现办理前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通关司、食品局、动植司等均采取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委托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调研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保证办理工作更加全面、科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