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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成果转化变成科研人员的主动行为

2016.4.01

  3月31日,中国科学院在京宣布,将实施“中国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这一专项行动涵盖项目选择、资金支持、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政策环境和文化氛围建设等多个方面,中科院科技促进发展局局长严庆表示,希望通过专项的实施,调动中科院全院科技力量全面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以前我们总觉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科研活动的‘副产品’,希望通过专项的实施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变成科研人员的主动行为”。

  “做几件有显示度的事”:

  设立5亿元专项基金支持10个左右重点成果转移转化

  在这一专项行动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专项”。严庆介绍,中科院将设立专项资金5亿元,遴选10个左右有望在3至5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成果,进行重点支持。

  用严庆的话说,中科院要“做几件有显示度的事”,带动更多科技成果变为现实生产力,而“中科院已经实施的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的项目,将继续实施”。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等成果,将在“十三五”期间投入工业生产或升级改造;量子通信、超导电子学、页岩气开发关键技术等,将面向产业应用进行前瞻布局。

  “我们也将持续推进科技服务网络计划,将原来分散于各个研究所的成果、知识、技术整合起来,将这些节点连接起来,形成转移转化的合力。”严庆还介绍,中科院院所投资企业也将被调动起来,有效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的“三链联动”。

  严庆说,希望通过专项行动的实施,到2020年,中科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使社会企业新增销售收入超过6000亿元/年,利税600亿元/年;中科院院所投资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超过15万个,营业收入超过6000亿元/年,利税600亿元/年;中科院院属机构孵化“双创”企业5000家,为不低于2万家企业提供“四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服务;“十三五”期间ZL实施超过1万件次,比“十二五”翻两番。

  关注体制机制完善:

  着眼于为成果松绑和产出高质量的成果

  中科院上海药物所在2015年“爆发了”:15项新药成果成功转让,合同金额达到8亿元。这是药物所前5年成果转移转化的总额。上海药物所副所长叶阳认为,这得益于评价体系、管理体制等体制机制的创新,比如“原来800万元以上的转化项目必须报上级部门和财政部,一层层批下来至少得8个月”。药物所被列入“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后,审批权下放到研究所,“一个月就走完了原来8个月的流程”。

  在很多科学家看来,资金投入固然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保障,打破束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给科研人员松绑,才是唤起科技工作者自觉进行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因素。

  严庆表示,中科院将出台《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指导意见》及人事、考评等配套政策和制度。“这一意见已经征求了几轮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意见出台后,我们后续还会出台更多细则,比如细化院属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到企业兼职的相关规定、明确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权利和义务等,引导科研人员理性地投身‘双创’。”

  体制机制改革不仅仅关注为成果松绑,更要着眼于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前提是有很多科技成果储备。但我觉得按照现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强度,很可能我们的‘储备’就要不够了。”严庆说,“科学研究是转移转化的供给侧,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不断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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