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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法,来了!

2021.4.16

2021年4月15日是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生物安全法》正式实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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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什么是国门生物安全?

  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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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门生物安全是基于“国门”的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综合性的风险管理及口岸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进出国境口岸而对人民生命健康、生态环境系统、物种资源及农林牧渔生产带来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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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为什么要制定《生物安全法》?

  制定《生物安全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当前我国生物安全形势严峻,生物战风险和以非典、埃博拉病毒、非洲猪瘟等为代表的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动植物疫情等传统生物威胁依然多发,生物恐怖袭击、生物技术误用谬用、实验室生物泄漏等非传统生物威胁凸显。亟待通过生物安全立法应对上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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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生物安全法》是构建国家生物安全体系的需要。通过立法建立行之有效的生物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和措施,明确社会各方面的生物安全行为准则,界定公共管理部门的职责,保障国家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安全,通过制度安排保护和运用好应对生物威胁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依法守护中华民族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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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生物安全法》是提升国家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的需要。当前,我国在生物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建设上潜力较大,在技术、产品和标准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将国家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纳入法律,以法律形式将鼓励自主创新的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固定下来,着力掌握核心关键生物技术,依法保障和推进我国生物技术的发展,提升防范风险和威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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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生物安全法》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生物安全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也标志着生物安全领域形成了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 ”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

  03、《生物安全法》赋予海关的职责

  一是建立“国家准入制度”、“指定口岸制度”和 “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对制度”。

  二是对进出境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高风险生物因子实施监管。

  三是对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采取应对措施。

  四是加强国境、口岸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联合防控能力建设,建立传染病、动植物疫情防控国际合作网络,尽早发现、控制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五是加强联合防控,参与相关制度建设和相关领域防控活动。

  04、海科中心的专家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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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筑牢口岸检疫防线

  海关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之以恒、一以贯之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筑牢口岸检疫防线,严防境外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疫病和外来物种传入,全力以赴打击濒危物种走私犯罪活动,为保护生物多样性,贡献海关力量。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紧紧围绕海关全业务领域,充分发挥龙头作用,着力解决海关系统中带有全局性、关键性、基础性的科技问题,为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筑牢口岸检疫防线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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