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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也要实名制了?

2021.2.02

  天津持续强化实名制购药登记

  春节将至,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天津市药监局进一步加强全市零售药店管理,通过“三个全覆盖”“三个立即报”“三个暂停售”,强化对疫情防控药品,尤其是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4类重点品种的监管监测,做好实名登记,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

  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精准布控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的零售药店实名制购药登记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所有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全覆盖检查,对零售药店开展实名制购药全覆盖培训,并督促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加强门店管理,规范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天津市努力提高实名制购药登记报告的及时性,明确要求零售药店一经发现购药人员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并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向购药人员核实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并确认,相关信息立即向当地区级市场监管局报告。此后,区市场监管局立即报同级防控指挥部和市药监局,市药监局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市卫生健康委,市、区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全力配合做好相关人员管控工作。

  天津市药监局坚持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对相关药品购买提出新要求。扩大人员管控范围,暂停对健康码异常、14天内到访过中高风险地区、入境人员等三类人员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1月24日至3月7日,暂停农村地区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暂停全市零售药店通过网络向本市人员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

  截至目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已对未规范落实实名制购药登记制度的27家零售药店进行约谈,对未严格落实实名制购药登记制度的11家零售药店采取关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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