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VOCs治理方式?
以炼油厂举几个例子:
1)炼油废气中VOCs浓度小于10000~30000mg/m3,一般宜采用燃烧(氧化)破坏法处理,处理装置包括催化氧化装置、蓄热燃烧(RTO)装置、加热炉、焚烧炉、锅炉等;
2)炼油废气中VOCs浓度大于10000~30000mg/m3,宜优先采用吸附、吸收、冷凝、膜分离以及它们的组合工艺回收处理,处理后不能达标,可再采用燃烧(氧化)破坏法。
3)污水处理场均质罐、隔油池、气浮池VOCs废气处理宜采用“预处理-催化氧化”或焚烧法处理。
4)当成品汽油、石脑油、煤油、柴油、溶剂油浮顶罐区排放气需要治理时,可选用吸附、吸收等回收技术。
5)苯、甲苯、二甲苯、甲醇等危险化学品浮顶罐区排放气需要治理,宜采用预处理-燃烧(氧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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