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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2010.5.05
        5月4日,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卫生系统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保护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安全。

  据悉,今年3月下旬以来,福建、广西、广东、江苏、山东等地接连发生5起针对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社会影响恶劣。党中央领导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易受侵害的单位,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类似事件。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会上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明确责任。梳理完善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安全隐患多、治安状况差、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要挂牌督办、挂账整治,限期整改。

  陈竺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防范机制和医疗纠纷协调处置机制,落实三级医师查房、护理、消毒灭菌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要加强对患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住院病人请销假、住院病人探视等制度,加大对病房的安全巡视力度,尤其是做好节假日、夜间、交接班等关键时间的病房安全巡视;要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操作;要强化医疗机构内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的安全监管。

  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主持会议,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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