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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低分子右旋糖酐的注意事项

2022.7.20

  1.严重血小板减少、凝血障碍、活动性肺结核等患者慎用。

  2.首次输用本品,开始几毫升应缓慢静滴,并在注射开始后严密观察5~10分钟,出现所有不正常征象都应马上停药。

  3.对严重的肾功能不全,尿量减少病人,因本品可从肾脏快速排泄,增加尿黏度,可能导致少尿或肾衰竭,因此,本品禁用于少尿病人。一旦使用中出现少尿或无尿应停用。

  4.避免用量过大,尤其是老年人,动脉粥样硬化或补液不足者。

  5.重度休克时,如大量输注右旋糖酐,应同时给予一定数量的全血,以维持血液携氧功能。如未同时输血,由于血液在时间内过度稀释,则携氧功能降低,组织供氧不足,影响血液凝固,出现低蛋白血症。

  6.某些手术创面渗血较多的患者,不应过多使用本品,以免增加渗血。

  7.伴有急性脉管炎者,不宜使用本品,以免炎症扩散。

  8.对于脱水病人,应同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情况。

  9.每日用量不宜超过1500mL,否则易引起出血倾向和低蛋白血症。

  10.本品能吸附于细胞表面,与红细胞形成假凝聚,对血型鉴定和血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有一定干扰。输血患者的血型检查,交叉配血试验应在使用右旋糖酐前进行,以确保输血安全。

  11.本品不应与维生素C、维生素B12、维生素K、双嘧达莫、促皮质素、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在同一溶液中混合给药。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可在分娩时与止痛药或硬膜外麻醉一起作为预防或治疗之用。因产妇对右旋糖酐有过敏或发生类过敏性反应时,可导致子宫张力过高,使胎儿缺氧,有致死性危险或造成婴儿神经系统严重的后果。

  13.下列情况慎用:有过敏史者,心、肝、肾功能不良者,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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