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争创世界一流科技园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扶持力度,强化高新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保护自主创新成果的能力,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2006年正式启动知识产权支持经费试点运行的基础上,于2009年再次修订并出台《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促进企业发展知识产权的暂行办法》。新“办法”对知识产权大户、国际知识产权申请、ZL产业化等方面加大了扶持力度,增加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建设、ZL标准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促进知识产权转化等方面的扶持内容。该办法规定:对于财税关系和统计关系在西安高新区的企业或单位凡建立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规章比较完备、制定了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年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量30件以上的企业,将授予“高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并依据该企业年度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量的多少给予不同额度的一次性奖励;同时对列入国家以及陕西省各类知识产权产业化孵化项目,并且当年知识产权新增申请量3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国家及陕西省补贴相等金额的配套资金支持;另外,对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获得知识产权的企业按当年所申请并获得受理通知书的知识产权项目,依据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