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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同意建立南方科技大学

2012.4.24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向广东省政府发出通知,同意建立南方科技大学。教育部同时要求该校遵守《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基本精神,依法办学,遵循国家基本教育制度。

  通知指出,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讨论议定,同意建立南方科技大学,学校代码为14325。

  通知明确,南方科技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由广东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广东省统筹安排解决。同时,应遵守《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基本精神,依法办学,遵循国家基本教育制度。

  通知提出,广东省和深圳市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学校新校区的建设速度,力争在未来3至4年内完成学校二期工程的建设任务,使南方科技大学的硬件条件基本形成。

  通知要求,南方科技大学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学校新专业的增设和专业结构的调整,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南方科技大学是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学校以理、工学科为主,兼有部分特色文、管学科;在本科、硕士、博士多层次上办学,一步到位按照亚洲一流标准组建专业学部和研究中心(所),借鉴世界一流大学办学模式,建成类似加州理工学院和洛克菲勒大学那样小规模高质量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朱清时院士出任创校校长。

2011年6月,南方科技大学首批入学的45名学生全部放弃高考,一度引起各界高度关注。在该校公布的管理暂行办法中,“教授治学、学术自治”原则被写入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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