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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

2018.1.16

  近日,环保部印发了《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方案对于VOCs监测的城市、监测项目、时间频次及操作规程等做了详细规定。

  一、监测城市

  直辖市(4个):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15个):石家庄、太原、沈阳、南京、杭州、济南、郑州、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大连、青岛、深圳、宁波

  地级城市(59个):廊坊、保定、唐山、邯郫、衡水、邢台、沧州、新乡、鹤壁、安阳、集作、濮阳、开封、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阳泉、长治、晋城(京津冀及周边22个);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诵、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温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长三角21个);珠海、佛山、江门、肇庆、惠州、东莞、中山(珠三角7个);抚顺、锦州、营口、盘锦、铁岭、萌芦岛(辽宁中南部6个);鄂州、孝感、黄冈(武汉及同边城市3个)。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包括光化学反应活性较强或可能影响人类健康的VOCs,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含氧挥发性有机物(OVOCS)、卤代烃等。各级城市监测项目范围见表2。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监测117种物质(表3-表5),地级城市监测70种物质(表3、表4)。

  三、进度安排

  2018年1月-2018年3月:经费由相关地方自行筹措,组织硬件釆购,做好测试方法开发及自动站点联网等准备工作。

  2018年4月起:开展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各省、直辖市每月将监测结果分析报告上报监测总站,监测总站每月5日前,形成上月综合分析报告并报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环办监测函[2017] 2024号

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通知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省(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积极推进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臭氧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我部制定了《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按时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报送监测结果。

  附件: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6日

  附件


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ⅴOCs)是形成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为积极推进环境空气VOCs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摸清生成臭氧的重点ⅴOCs种类,掌握浓度水平和变化规律,有的放矢地开展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现就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VOCs监测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城市及具体点位布设要求

  (一)监测城市

  在充分考虑臭氧、PM25污染现状及地方监测能力的基础上,确定2018年在污染较重的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关中地区、辽宁中南部、武汉及周边城市开展监测(见表1),其他地区可参照本方案自行开展VoCs监测。监测方式包括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表1中所列城市均须开展手工监测,其中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须开展自动监测,地级城市如已具备在线VOCs监测设备建议开展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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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体点位布设原则

  每个城市至少在人口密集区布设1个手工监测点位,具备条件的城市建议选择性增设上风向或者背景点位、VOCs高浓度点位、O3高浓度点位与下风向点位。开展自动监测的城市应优先选择城市人口密集区内的市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或城市大气超级站作为自动监测点,至少布设1个自动监测点位

  二、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包括光化学反应活性较强或可能影响人类健康的VOCs,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含氧挥发性有机物( OVOCS)、卤代烃等。各级城市监测项目范围见表2。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监测117种物质(表3-表5)地级城市监测70种物质(表3、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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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测时间及频次

  VOCs监测时间、频次具体要求如下

   (一)手工监测

  包括常规监测及加密监测,常规监测频次为1次6天,加密监测频次为8次/天。我国臭氧污染较重的时段通常出现在春夏或夏秋季,一般持续6个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石家庄、太原、沈阳、南京、杭州、济南、郑州、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大连、青岛、深圳、宁波等19个城市在臭氧污染最重的月份里选择1个污染过程开展连续10天的加密

  监测,其余月份开展常规监测。59个地级市在污染较重的春夏或夏秋季(共计6个月)开展常规监测,其余月份不监测地级市监测时段:京津冀及周边为4月-9月,长三角为4月-9月,珠三角为6月-11月,成渝为5月-10月,关中为5月-10月,辽宁中南部为4月-9月,武汉及周边城市为4月-9月。罐采样方式主要采集表3、表4、表5所列的目标物,采样管采样方式主要采集表4所列的目标物。两种采样方式的采样时间及频次分别见表6、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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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自动监测

  自动监测仪器全年运行,每小时出具1组监测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大气室数据集成和综合分析平台直联,各市负责行政区域内自动站点数据的审核及上传工作。

  四、监测方法

  手工采样及测试方法参考表8或环境保护部统一下发的其他方法规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GCMS法操作规程可参考附1。自动监测方法可釆用GC-FID或GCMS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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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采用交叉检查、统一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措施、数据审核等手段对样品采集、分析测试等环节进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管理。

  手工监测部分:各单位在样品采集及测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方法的要求开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并编写相关原始记录表格,对所属站点数据有效性进行审核。监测总站组织相关单位定期进行交叉检查,检查采样点位周边情况、采样器性能(包括采样流量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样品存储条件、采样人员的操作流程、质谱调谐报告、质控记录等。交叉检查方案另行制定。监测总站也将定期通过抽查质控记录、盲样考核、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检查各单位质控措施的实施情况(手工监测具体质控要求详见附2)

  自动监测部分:相关监测单位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流程开展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采用可溯源的标准样品进行质控,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溯源性。自动监测设备应最大限度保证全周期连续运行,在线率不低于80%,数据有效率不低于85%,重大活动保障或重污染时段设备不得无故停机(自动监测具体质控要求详见附件3

  六、数据报送与传输

  手工及自动监测结果均通过监测总站大气室数据集成和综合分析平合上传。各省、直辖市于当月15日前报送行政区域内所有点位上月的监测数据报表(格式见附4)及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行政区域内各城市vOCs浓度水平、主要物质种类组成及占比、污染来源分析等。各省市监测站需在每日自动监测结束后48小时内,完成所属自动监测站点的数据有效性审核,并上传至监测总站大气室数据集成和综合分析平合(数据上传格式参考附4),数据单

  位统一为标准状态下(0℃,1标准大气压)的质量浓度(微克/立方米),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地监测结果上报的完整性、及时性等情况由监测总站定期通报。

  七、组织实施及进度安排

  本次监测工作涉及各地相关环境监测站,各单位职责分工见表9,进度安排如下

  2018年1月-2018年3月:经费由相关地方自行筹措,组织硬件采购,做好测试方法开发及自动站点联网等准备工作2018年4月起:开展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各省、直辖市每月将监测结果分析报告上报监测总站,监测总站每月5日前,形成上月综合分析报告并报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2018年4月起:开展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各省、直辖市每月将监测结果分析报告上报监测总站,监测总站每月5日前,形成上月综合分析报告并报送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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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1

  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GCMS法操作规程

  1 概述

  1.1方法依据

  本规范主要依据HJ759-2015和美国TO-15方法,釆用硅烷化罐-大气浓缩仪气相色谱质谱法,对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测定

  1.2测定范围

  本操作规程可用于测定附表B.1中丙烯等前63种化合物。附表B.1中其他挥发性有机物及附表B2中化合物如果通过方法适用性验证,也可采用本规程测定。注意:低碳类挥发性有机物及13种醛、酮类物质经验证后也可采用本方法测定。

  当样品进样量为400ml时,全扫描模式下,目标化合物的检出限为0.2 ug/m3-20 ug/m3.详见附表A

  注:对于HJ7592015标准之外的化合物,检出限为0.2 nmol/mol所对应的ug/m3浓度

  2 方法原理

  用内壁惰性化处理的不锈钢罐釆集环境空气样品,经冷阱浓缩、热解析后进入气相色谱分离,用质谱检测器进行检测,通过与标准物质质谱图和保留时间比较定性,内标法定量。

  3 试剂和材料

  3.1 标准气:浓度为1 molmol.高压钢瓶保存,钢瓶压力不低于1.0MPa可保存1年(或参见标气证书的相关说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购买有证标准气体或在有资质单位定制合适的混合标准气体。

  3. 2 标准使用气:使用气体稀释装置,将标准气(3.1),用高纯氦气(38)稀释至10 molmol浓度,可保存20d。

  3.3 内标标准气(有证标准物质):组分为:一澳一氯甲烷、1,2-二氟苯氯苯-d5。浓度为1 umol/mol.高压钢瓶保存,钢瓶压力不低于10,4考深得1年(或参见标气证书的相关说明).本标准推荐使用上述1~3种内标物,也可采用其他物质作为内标物。

  3.4 内标标准使用气:使用气体稀释装置,将内标标准气(3.3),用高纯氮气(3.8)稀释至100 nmol/mol浓度,可保存20d.也可使用自动加载内标装置直接使用无需稀释的1 umol/mol内标气,在每个样品分析时使用1mL定量环直接将标气加入聚焦冷肼。

  3.5 4-澳氟苯标准气:浓度为1 mol/mol,与内标标准气(3.3)混合在一起,高压钢瓶保存,钢瓶压力不低于1.0MPa,可保存1年(或参见标气证书的相关说明)。

  3.6 4澳氟苯标准使用气体:使用气体稀释装置(4.6),将4澳氟苯标准气体(3.5),用高纯氮气(3.8)稀释至100 nmol/mol浓度,可保存20d。

  3.7氮气:≥99999%。

  3.8高纯氦气:≥99999%,带除烃装置

  3.9高纯空气:≥99999%,带除烃装置

  3.10液氮

  4 仪器和设备

  4.1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部分具有电子流量控制器,柱温箱具有程序升温功能,可配备柱温箱冷却装置。质谱部分具有70eV电子轰击(EI)离子源,有全扫描/选择离子(SIM)扫描、自动/手动调谐、谱库检索等功能

  4.2 毛细管色谱柱,柱长60m,孔径0.25mm,膜厚1.4μm(6%腈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固定液),或其他等效毛细管色谱柱。如采用柱温箱冷阱技术,色谱柱为柱长60m,孔径0.25mm,膜厚1.0m,固定液为5%苯基甲基聚硅氧烷固定液,或其他等效毛细管色谱柱。

  4.3 气体冷阱浓缩仪:具有自动定量取样及自动添加标准气体、内标的功能。至少具有二级冷阱,能有效去除水、CO2、N2.O2、CO等物质,同时对挥发性有机物有富集作用;若具有冷冻聚焦功能的第三级冷肼(能冷却到-180℃)效果更好,气体浓缩仪与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连接管路均使用情性化材质,并能在50℃-150℃范围加热备注:也可使用填充吸附型冷阱浓缩仪。电子制冷,结合以計哥洲中填充专门的吸附剂组合,适合TOI5+原PAMS或硫化物等不同化合物分析测试应用需求,采用与固定吸附剂技术相结合,在-30℃-20℃条件下,高挥发性化合物捕集效果好;具有运行成本低,每个样品花费不高等优点

  4.4 浓缩仪自动进样器:可实现采样罐样品自动进样

  4.5 罐清洗装置:能将釆样罐抽至真空(<10Pa),具有加温、加湿、加压清洗功能

  4.6 气体稀释装置:最大稀释倍数可达1000倍

  4.7采样罐:内壁情性化处理的不锈钢采样罐,容积6L,耐压值>241kPa

  4.8液氮罐:不锈钢材质,容积为100L-200L

  4.9 流量控制器:与釆样罐配套使用,使用前用标准流量计校准

  4.10 校准流量计:在05 ml/min-10.0 ml/min或10 ml/min-500 ml/min范围精确测定流量

  4.11 真空压力表:精度要求≤7kPa(1psi),压力范围:-101kPa-202kPa

  4.12 过滤器:孔径≤10pm

  4.13 自动采样器

  5 样品

  5.1 釆样前准备

  釆样罐清洗:使用罐清洗装置(4.5)对釆样罐进行清洗,清洗过程可按罐清洗装置说明书进行操作。清洗过程中同时对采样罐进行加湿,降低罐体活性吸附。必要时可对采样罐在50℃-80℃进行加温清洗。清洗完毕后,将采样罐抽至真空(<10Pa)并加湿,关闭阀门,用密封帽密封,待用每清洗20只釆样罐应至少取一只罐注入高纯氮气(3.8)分析,确定清洗过程是否清洁。每个被测商浓度样品的真空罐在清洗后,在下一次使用前均应进行本底污染的分析。

  5.2 样品采集

  样品采集采用恒定流量采样模式,采样需加装过滤器(412),以去除空气中的颗粒物将清洗后并抽真空的釆样罐(4.7)带至釆样点,安装过桑器罗溶河打开采样罐闽门,开始恒流釆样,在设定的恒定流量所对应的釆样时间达到后,关闭阀门,用密封帽密封。记录采样时间、地点、温度、湿度、大气压,具体参见HJT194。采样时间和频次见《监测方案》

  5.3 样品保存

  样品在常温下保存,釆样后尽快分析,10天内分析完毕

  5.4 样品制备

  实际样品分析前,须使用真空压力表(4.11)测定罐内压力.若罐压力小于83kPa,必须用高纯氣气(3.8)加压至101kPa;若釆样当天空气湿度大于80%,应使用高纯氮气(38)加压稀释150kPa,按式(1)计算稀释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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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空白制备

  5.5.1 实验室空白

  将预先清洗好并抽至真空、加湿的采样罐(4.7)连在气体稀释装置(46)上,打开高纯氣气(38)或高纯空气(39)阀门。待釆样罐压力达到预设值101kPa后,关闭采样罐阀门以及钢瓶气阀门

  5.5.2 运输空白

  将高纯氣气(38)或者高纯空气(39)注入预先清洗好并抽至真空,加湿的釆样罐(4.7)带至釆样现场,与同批次采集样晶后的采样罐(47)一起送回实验室分析

  6 分析步骤

  6.1 仪器参考条件

  6.1.1 冷肼浓缩仪参考条件

  取样体积400ml(根据样晶中目标化合物浓度,取样体积可在50ml-1000ml范围调整)

  一级冷阱:捕集温度:-160℃;捕集流速:60ml/min;解沂沂夏护号字己阀温:100℃;烘烤温度:150℃;烘烤时间:15min

  二级冷阱:捕集温度:-30℃;捕集流速:10ml/min;捕集时间:5min;解析温度:180℃;解析时间:3.5min;烘烤温度:190℃;烘烤时间:15min

  三级聚焦:聚焦温度:-160℃;解析时问:2.5min;烘烤溫度:200℃;烘烤时间:5min

  传输线温度:120℃

  备注:如使用吸附型冷肼浓缩仪,则参考条件如下:除水冷阱:冷阱温度30°c/+300°C;聚焦冷阱:气路温度:160°C;内标环进样:1.0mnIn;内标环平衡时问:0.1min;内标环注射:以50 mumin的流速持续1min;釆样速率50mL/min;聚焦冷阱低温:-30°C,然后+25°°C进行千吹扫;聚焦冷阱高温:300°C 2min);出口分流:2mL/min;冷阱升温速率:40°cs,进样后:气路吹扫清洗以50mL/min的速率持续5min;冷阱吹扫清洗:在25℃,以50 ml/min的速率持续1min,

  6.1.2 气相色谱参考分析条件

  6.1.2.1不采用气相色谱柱温糍冷阱

  程序升温:初始温度35℃,保持5min后以5℃min速度升温至150℃C,保持7min后以10℃/min速度升温至200℃,保持4min进样口温度:140℃。溶剂延迟时间:5.6min载气流速:1.0ml/min

  6.1.2.2采用气相色谱无柱温箱冷阱

  50℃(保持7min)以4℃/min至180℃以15℃/min至220℃(保持3min)

  进样口温度:140℃

  溶剂延迟时间:2min

  载气流量( mumin):1.0

  6.1.3质谐参考分析条件

  接口温度:250C

  离子源温度:230°C

  扫描方式:EI(全扫描)

  扫描范围:分段扫描:2min开始,扫描范围:20amu-42amn导界始,扫描范围:35amu-300amu.可根据分析的目标物需要,自行设定扫描范

  注:不同型号仪器的最佳工作条件不同,应按照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本规范仅给出仪器参考条件。

  6.2 仪器性能检查

  在分析样品前,需要检查GC/MS仪器性能。将4-漠氟苯标准使用气体(36)经大气浓缩仪进样40.0ml.得到的BFB关键离子丰度必须符合表2中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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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校准

  6.3.1 标准使用气体配铜

  标准使用气体浓度为10nmol/mol:将标准气(31)的钢瓶及高纯氮气(3.8)钢瓶与气体稱释装置(4.6)连接,设定稀释倍数,打开钢瓶阀门调好两种气体的流速,待流速稳定后取预先清洗好并抽真空、加湿的釆样罐(4.7)连在气体稀释装置(46)上,打开釆样罐阀门开始配制。待罐压达到预设值(一般为172kPa)后,关闭釆样罐阀门以及钢瓶气阀门

  6.3.2 内标使用气配制

  内标使用气体浓度为100 nmol/mol将内标标准气(33)按7.3.1步骤配制而成。

  6.3.3 绘制校准曲线

  分别抽取50.0ml、1000ml、200,0ml、3000ml、400.0ml标准使用气(3.2),同时加入400ml内标标准使用气(34),配制目标物浓度分别为125nmol/mol、2.5nmol/mol50 nmol/mol、7.5mmol/mol、10.0nmol/mol、150nmol/mol(可根据实际样品情况调整)的标准系列,内标物浓度为100mol/mol.按照仪器参考条件,依次从低浓度到高浓度进行测定。按照公式(2)计算目标物的相对响应因子(RRF),按公式(3)计算目标物全部标准浓度点的平习相对国乎(RR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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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样品测定

  将制备好的样品(54)连接至气体冷阱浓缩仪(4.3),取400.0ml样品浓缩分析,同时加入40.0ml内标标准使用气(34),按照仪器参考条件(6.1)进行测定。

  6.5 空白样品测定

  按照与样品测定相同的操作步骤进行实验室空白(5.5.1)和运输空白(5.52)的测定。

  7 结果计算与表示

  7.1 定性分析

  以全扫描方式进行测定采集数据,以样品中目标物的相对保留时间、辅助定性离子和定量离子间的丰度比与标准中目标物对比来定性,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相对保留时间与校准系列中该化合物的平均相对保留时间的偏差应在±60%内。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辅助定性离子和定量离子峰面积比与标准系列目标化合物的辅助定性离子和定量离子峰面积比的相对偏差控制在±30.0%以内按公式(4)计算相对保留时间(R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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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2

  挥发性有机物手工分析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为了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VoCs手工监测需遵守严格的质保质控体系要求,在全过程中实施严格的质量保证程序,以保证数据的有效性;实验记录应清晰、完整,保证报告数据的可迫溯性。

  一、罐采样测定voCs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一)实验室一般性要求

  VOCs分析实验室原则上应与使用有机溶剂的实验室进行隔离,以保证实验室溶剂如二氯甲烷、正已烷和丙酮等的干扰降至最低。

  VOCs分析实验室应保证通风良好,室内具有制冷设施,以保证实验室内温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证GCMs等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液氮罐的安全存放。

  (二)采样罐的相关质控要求

  1.罐清洗要求

  应使用加湿的零空气作为清洗气体。清洗完毕后,将釆样罐抽至真空(<10Pa),并记录釆样罐的清洗时间,备用。一般清洗好的釆样罐可于室温下存放20天,可保持良好的真空度。若清洗完毕后长时间未使用,使用前须测定罐内真空度,若真空度大于50 mtorr,应重新抽至真空后,方可进行样品采集。

  环境样品和污染源样品的釆样罐应分开使用,不要混用。若条件允许,可按照釆样点位使用固定的采样罐。

  每清洗20只采样罐要随机选择1-2个进行清洗空白检验,确定釆样罐是否清洗清洁。具体方法为:空白釆样罐充入高纯N2或零空气(应为清罐仪所用清洗气源),按照与样品同样的分析流程进行测试,各种目标化合物检出浓度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2,罐气密性检验

  应定期对釆样罐的气密性进行检验,防止罐阀门或接口处真空泄漏。可采用加压或抽真空方式进行。将罐内充入气体至30psi,或是抽真空至50mtor,关闭阀门后放置24小时后检验,罐内压降不应超过2psi,罐内真空度与原真空度差值不应高于20mtor。

  (三)标气配制的质控要求

  应定期对稀释仪的质量流量计进行校准。标准气体配制应对标气名称、稀释气类型、使用通道编号、标气流量、稀释气流量、稀释倍数、配制的标气最终浓度、罐压、配气人、标气稀释气更换时间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

  (四)样品采集和制备过程的质控要求

  1.样品采集

  进行恒流采样时,样品采集前后,应记录釆样罐的压力,若采样结束后的罐压力已经恢复至常压,应重新调节限流器,使釆样流量变小,以保证在设定时间内恒流采样。

  2.质控样的釆集

  全程序空白样品:将高纯氮气注入预先清洗好并抽至真空的采样罐带至釆样现场,与同批次釆集样品后的采样罐一起送回实验室分析。全程序空白样品每月测定一次。全程序空白样品用于评价采样、运输和分析等全过程的干扰情况。

  现场平行样:在同一采样地点,选用相同容积的采样罐,设定相同流速和采集时问,采集两罐样品,与同批次釆集样品后的采样罐一起送回实验室分析。加密监测期间每批次采1个平行样,常规监测期间,每月加釆1个平行样。

  (五)分析过程的质控要求

  为保证分析数据的可靠,要求在分析过程中实施严格的的质量保证程序,质量保证包括:保证质量控制贯穿于实验全过程;实验记录清晰、完整,保证报告数据的可溯源。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分析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1.MSD调谐及BFB评价

  在开始系统分析之前,应采用BFB方式对质谱进行调谐。仔细检查调谐报告,对轮廓图中峰形、同位素峰分离情况、EM电压及质谱图中峰数目、基峰的绝对丰度、水和空气峰相对于质核比(m/z)为69的离子的比例,以及质量分配、相对丰度和同位素比等评价指标进行核查。

  调谐完成后,应分析一个BFB标样,对调谐结果进行评价,BFB样品质谱图中主要离子及其丰度应满足H759标准中的BFB评价要求。如果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则说明仪器存在问题,应根据具体超出范围的参数判断仪器存在的问题,并嚮通过检漏、更换载气或清洗离子源等方式予以解决。

  2.空气水检查

  每次分析样品前,应进行空气水检查,水、氮气和氧气的布对度应小于10%,否则应对仪器系统进行检漏。

  3.系统空白分析

  系统空白包括仪器空白和进样系统空白。系统空白的测定通过零进样(进样量设0)作为样品进行分析,以检查仪器系统内部是否有吸附或污染状况。系统空白实验应该在开机平衡后正式分析样品之前、每分析10个样品之后或是分析了高浓度样品之后进行。

  4.校准曲线

  根据仪器状态和分析过程的具体情况,应定期建立标准工作曲线对仪器进行标定,选取标准的浓度范围应尽量包括样品中待测化合物的浓度。如对仪器进行了维护(清洗离子源或是更换色谱柱等),必须对系统进行重新校准。

  绘制校准曲线时,应至少使用两个浓度的标准气体,通过改变进样体积的方式绘制校准曲线,校准曲线至少需要5个浓度点,且目标物相对响应因子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小于300%,否则应查找原因并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5.仪器稳定性检验-日校准

  每天在样品分析前选择工作曲线中间浓度的混合标气进行测定,即日校准每24h分析一次校准曲线中间浓度点或者次高点其测定结果与初始浓度值相对偏差应小于等于30.0%,否则应查找原因或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应积累长期的日校准数据,计算并记录主要物种的响应因子和相对响应因子,再与工作曲线中相应参数比较,当相对响应因子的偏差超过20.0%时,需重新建立校正曲线。

  6.内标物

  GCMS分析方法中采用内标化合物来校正仪器或其他实验条件的变化给定量结果带来的影响,样品中内标物的保留时间与当天连续校准或者最近绘制的校准曲线中内标保留时间偏差应不超过20s,定量高子峰面积变化应在60%-140%之间,否则应重新对质谱进行调谐。

  新稀释配制好的内标气体,应单独对其进行分析,各内标物种的响应与近期分析的记录值差别应不超过10.0%,相差较大要重新配制。

  7.实验室平行

  每10个样品或每批次(少于10个样品/批)分析一个平行样,平行样中目

  标物的相对偏差应小于30.0%,否则查找原因并重新分析。

  (六)数据分析

  1.核查前处理质控报告

  样品分析完毕,核查前处理设备的质控报告,重点核查进样体积、流速和各气体冷凝浓缩仪中各冷阱实际温度,若进样体积小于设定体积,数据分析时应予修正,并查找原因。

  2.数据的定性定量分析

  以全扫描方式进行测定采集数据,以样品中目标物的相对保留时间、辅助定性离子和定量离子间的丰度比与标准中目标物对比来定性,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相对保留时间与校准系列中该化合物的平均相对保留时间的偏差应在±6.0%以内。样品中目标化合物的辅助定性离子和定量离子峰面积比与标准系列目标化合物的辅助定性离子和定量离子峰面积比的相对偏差控制在±30.0%以内。

  (七)实验记录

  分析过程应有完整、清晰可迫溯的纸版和电子版记录。记录中应包括项目名称、分析日期、样品名称类型、样品号、样品进样量、内标进样量、分析方法名称、分析人、仪器状况等信息。

  二、管采样测定voCs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使用立体选择性增强的C18柱(46*150mm,3μm)或其他等效色谱柱,在以乙腈四氢呋喃混合溶剂作为有机相,以纯水作为另相的二元梯度洗脱条件下可有效解决HJ683-2014中丙烯醛和丙酮在色谱柱出峰无法分开的问题。

  采样管在釆样过程中要确保没有穿透,穿透容量控制参照HJ683-2014执行。

  实验室空白:每一批釆样管至少抽取5%进行空白值检验,空白值应满足以下要求:甲醛<015μg/管;乙醛<0,10μg/管;丙酮<030ug/管,采样罐采样以清洁采样罐注入高纯氮气作为实验室空白,每批样品分析前必须进行实验室空白测试。各目标物浓度测定值应小于方法检出限。

  平行样:每批样品至少测定10%的平行双样,样品数量少于10时,应至少测定一个平行双样,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应小于25.0%。

  釆样流量:采样期间应不时地观察采样器流量是否稳定。如果采样结束时的流量与开始时流量相差超过15%,此次样品作废,应重新采样。

  附3

  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一、色谱质控要求

  每周开展全部目标化合物的保留时间检查,确保每个目标化合物定性正确;每周开展VOCs空白检查,每个目标化合物空白响应应小于0.2ppbv,所有目标化合物空白总响应应小于2ppbv;

  每日开展VOCs空白及标点检查,如20%物种标点浓度偏差大于20.0%,需重新建立标准曲线(至少五点),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应满足R≥0990;每个目标化合物空白响应应小于0.2ppbv,所有目标化合物空白总响应应小于2ppbv;

  每周开展高浓度残留检查,通2ppbv标准物质,立即采集零气,采集1个循环的零气后,要求每个目标化合物响应<0.4pbv;

  每周开展釆样流量检查,釆样流量(或体积)与设定值误差超过±10.0%时,要检查气路,对流量(体积)进行校正;

  每月应开展多点线性检查,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应满足R≥0.990。

  二、质谱质控要求

  质谱调谐,更换色谱柱、改变分析条件、更换灯丝、清洗离子源后要重新进行质谱调谐;内标响应距标定时下降了20%时需重新进行标定并进行调谐;

  每日开展外标样的定量结果检查,定量结果中30%以上目标物相对误差大于20.0%时需对仪器进行标定;

  每周开展vocs空白检查,每个目标化合物空白响应应小于0.2pbv,所有目标化合物空白总响应应小于2ppbv;

  每月开展高浓度残留检查,通20ppbv标准物质,立即采集零气,采集1个循环的零气后,要求每个目标化合物响应<0.4ppbv;

  每月开展流量检查,釆样流量(或体积)与设定值误差超过±10.0%时,要检查气路,对流量(体积)进行校正;

  每月应开展乡点线性检查,最小二乘法制备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应≥0.990;用相对响应因子进行校准的,相对响应因子的RSD≤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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