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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2013年中荷产业创新合作计划(PoIC)的通知

2013.3.05

  为推动中荷优先领域产业创新合作,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科学研究组织(NWO)联合启动2013年度中荷产业创新合作计划(PoIC,Program of Innovation Cooperation)的项目征集工作。

  一、申报说明

  1、中荷产业创新合作计划旨在以产业务实应用需求为出发点,通过中荷双方共同资助高水平的联合产学研项目,推动优先领域内中荷产业创新合作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中荷双方将联合征集、共同支持创新合作项目。单个项目采取“2+2模式”,项目参与方将至少包括一中方企业和一中方科研机构、一荷方企业和一荷方科研机构。

  3、创新合作项目主题应围绕产业务实应用需求,经中荷双方商定,2013-14年度PoIC合作项目征集领域包括:

  ·LED照明

  ·半导体

  ·新材料

  ·高质量健康医疗

  ·食品生产与食品安全

  4、中荷政府将对入选的创新合作项目提供50%的资金支持,剩余50%经费需由参与合作的中荷企业承诺配套提供。

  5、双方2013年度共计划资助3-4个联合研究项目(单个项目中方资助不超过250万元人民币,荷方30万欧元左右),请各有关单位酌情申报。

  6、双方申报单位需已有一定合作基础, 项目应于3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7、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初选,各部门最终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申请。

  二、申报方法

  1、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科学研究组织(NWO)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荷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科学研究组织(NWO)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

  请填写附件中的项目建议书信息表。

  请从“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由项目推荐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一份)后,统一交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zs_ozc@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PoIC-项目单位-项目名”。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3、荷方采取网上申报,具体信息请访问www.nwo.nl

  三、申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

  2、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将根据2013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中荷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双方将跟据评审结果共同确定2013年度PoIC计划支持的项目。执行通知将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永静 戴骞

  电话:010-58881351 传真:010-58881354

  电子邮件:hzs_ozc@most.cn

  附件:项目信息表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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