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格化建设过程中,该局将辖区划分为1个一级网格、8个二级网格和18个三级网格。宣化辖区(包括宣化区、宣化县)为一级网格,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主管责任人,业务科室为网格职能部门,通过定人员、定目标、定职责、定奖惩,确保监管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辖区生产企业数量及规模,结合行业特点,该局将宣化辖区划分为6个监管区域,即为6个二级网格,各区域管理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根据业务特点,该局还设立了特种设备、计量两个专业网格,负责宣化辖区专业监管。6个区域管理所和两个专业科室根据辖区实际,细化为18个责任区域,即三级网格,22名执法人员为责任人,具体“承包”企业,负责企业的监管和巡查。

   为充分发挥3个网格级别监管作用,该局制定目标、明确责任、建立制度,建立起35人的监管队伍。其中,一级网格负责督察二、三级网格巡查监管,并综合研判企业信息,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分析和预警,对存在突出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二级网格负责组织三级网格监管人员开展对生产加工企业或特种设备、法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依法查处监管对象的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组织实施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三级网格负责落实监管职责,将日常巡查和企业后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执法终端录入网格化监管信息系统。同时,要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开展技术咨询,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计量保证体系、特种设备安全制度等,不断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此外,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该局聘请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工作人员、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的52名网格化监管协管员,协助区域监管人员做好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解决在当地遇到的工作问题;协助区域监管人员督促、指导生产企业依法组织生产,发现违法行为和产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向区域监管人员报告,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