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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禁止25种食品添加香料香精

2010.7.27
    卫生部监督局昨日公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纯乳、新鲜水果、蔬菜、鲜蛋、大米等25种食品被严格禁止添加食用香料、香精。

     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中指出,列出不得加香的食品名单,是根据澳大利亚等国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有选择性地规定的。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所列食品没有加香的必要,因此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如纯乳如果加了乳香香精,那就不是纯乳,而应称为加香乳。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凡添加了食用香料、香精的食品,都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标识。凡是加香的产品都应明确告诉消费者,使消费者对食品性质和质量不产生误解。据了解,为规范市场,卫生部已制定“食用香精标签通用要求”标准。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为了防止食用香料的滥用,即以食用香料的名义发挥非香料功效,还规定当一种物质既可用作食用香料,又可用作其他类别的食品添加剂时,则它必须获得另外的批准才能作为其他类别的食品添加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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