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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养分速测技术与速测仪的公益性特征

2019.1.07

养土壤养分速测服务的对象是广大农户,但在我国的历史、现实条件下主要购买者却不是农户,而是:1)政府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服务是无偿的,依靠政府资助运转;2)肥料厂商的营销农化服务机构,服务也是无偿的,主要依靠售肥盈利运转;3)教学、科研单位,常常是为一个科研项目的测土需要而自我服务的,是非盈利的。而农业生产单位,由于决大多数经营规模和经营实力尚小,自我测土施肥尚未提到日程。只有极少数购买土肥仪,用来自我服务,也是非盈利的。因此,尽管土壤养分速测仪能够创造巨大的社会效益,但却不能给购买单位创造经济效益。与工业设备和医疗设备的经济效益形成巨大的反差。

 土壤速测的这一公益性导致了许多不良的后果:1)服务单位缺乏服务的动力,相当多的农技基层体系装备了土肥速测仪放置不用,或对公款采购的土肥速测仪质量缺乏监督管理;2)绝大多数肥料经销商把速测仪作为售肥的幌子,用假测代替真测,欺骗农户;3)生产厂家利润过薄,在市场竞争中,不得不偷工减料,造成大多数速测仪质量低劣。4) 生产厂家缺乏进行速测技术研究的资金,也不愿引进先进的速测技术。严重阻碍了土肥速测事业的发展与速测科技的进步。5)国家给予公益性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优惠政策尚未惠及土肥速测仪类似产品。

 土肥速测的公益性是公认的,它的生存与发展不能依靠自发的市场经济规律,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应该有所对策。其中zui重要的是:1)制定速测仪的通用技术条件与加强监督管理;2)对低利润的小微科技企业,制定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科技发展资助政策; 3)鼓励种植业专业户或村集体自购自测自用速测仪器,探索与建立购买者与受益者利益合一的、可持续发展的长效运行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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