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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政:大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015.8.18

  今年以来,江苏省财政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支持更大力度治理内源污染,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节能环保支出安排122.59亿元,比上年增长27.56%。

  一、加大机动车减排投入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我省作为长三角地区2015年必须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为充分调动各地老旧机动车淘汰积极性,2015年省财政将老旧机动车淘汰省补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提高到1.5倍,并按照全省计划基本淘汰33.89万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上半年已下达省补资金5.53亿元。

  二、支持氮氧化物减排。一是促进电力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为加快推进超低排放工程推进力度,上半年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2.3亿元,主要支持17个项目开展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形成NOx削减能力13432吨/年,SO2削减能力14592吨/年,烟尘削减能力4459吨/年。二是支持非电行业除尘提标改造。上半年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6亿元,支持非电行业脱硝除尘示范工程项目52个,按照核定基准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三、加快更新改造燃煤锅炉。2015年,省财政预算安排锅炉整治项目资金1亿元,对列入《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中各地集中供热以及城市建成区等范围内的6658个高污染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淘汰或提标改造项目进行补助。截至目前,已根据各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量将1亿元切块下达市县,对列入《江苏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6658个、共15838蒸吨的锅炉整治项目予以适当补助。

  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2015年上半年省财政下达石化、印刷包装和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示范项目资金2617万元,对列入2014年或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30个石化行业泄露检测与修复改造、印刷包装和表面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和有机废气监控系统建设示范项目进行了补助。

  五、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措施。为促进秸秆资源有效利用,2015年,省财政整合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和秸秆综合利用资金,设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预算安排9.2亿元。同时,改革资金分配方式,省财政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地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还田省定目标任务、秸秆多种形式利用面积、秸秆多种形式利用主体数量、财力状况、201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资金结算情况(包括实际还田情况和秸秆多种形式利用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兑付情况、火点数等)因素,实行因素法分配。资金已于2015年3月底下达。

  六、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2015年上半年省财政下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3.27亿元,对南京等6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2014年年底前推广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制定并印发了《2015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将新能源汽车省级财政补贴范围扩大到全省,增加了对省内企业研发新能源汽车产品给予奖励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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