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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以奖代补强化秸秆回用 禁烧不力扣减全部奖补资金

2016.6.17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制度,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强化帮扶服务,对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及时组织清理田间、地头、沟渠堆放的秸秆,防止集中焚烧、污染水体。

  据了解,安徽今年在秸秆禁烧上继续实施以奖代补,即小麦、玉米、油菜按照20元/亩,水稻按照1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支出,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还田农机具购置和作业、秸秆发电财政奖补,对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成型燃料利用和归集收储体系建设等也可适当奖补。但是省级奖补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安徽省将根据环境保护部卫星监测结果和督查巡查情况,以县(市、区)和农场为单位,分别对夏秋两季奖补资金进行严格清算和扣减。

  根据通知,秸秆禁烧不力地区将面临多重问责。对禁烧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扣减全部奖补资金,因省级奖补资金扣回形成的补助缺口,由市、县全额承担。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安徽省还将给予通报批评,依规约谈政府负责人,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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