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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过户手续完成 华安检测已成为华测检测全资子公司

2014.12.01

  近日,华测检测发布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具体公告如下: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测检测”) 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详见2014 年10 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检测”)的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华安检测已成为华测检测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4 年11 月19 日,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华安检测的股东变更事宜,并签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0000033032),公司已持有华安检测100%的股权。

  (二)后续事项

  华测检测向张利明等9 名交易对方发行的8,314,087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尚未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华测检测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并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华测检测本次交易已取得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法定条件。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华测检测已合法取得了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华测检测本次交易实施的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相关后续事项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法律顾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广东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1、华测检测本次重组已经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且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重组各方有权按照该等批准和授权实施本次重组方案。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华安检测100%股权)已过户至华测检测名下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资产过户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广东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标的资产过户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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