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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青在浙江调研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

2012.11.20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日前在浙江省调研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当听到浙江省有关PM2.5变化情况来源解析时,吴晓青指出,一定要关注各项指标超标情况。首先要把超标情况搞清楚,分析出是哪些物质引起超标,才能有针对性地治理。

  吴晓青一行在浙江省环保厅厅长徐震等陪同下,仔细察看了杭州市朝晖四区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随后,吴晓青一行听取了浙江省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有关工作汇报,观看了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试发布平台演示。

  在听到浙江省已投入2.9亿元,于两年前分步启动建设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后,吴晓青表示,浙江省在贯彻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工作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动手早,行动快;方案实,效果好。

  吴晓青指出,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交给环保部门必须做好、也只能做好的重点工作,是环保系统今后一段时期内一项最大的民生工程之一。这也是中国环境管理实现战略转型的标志。

  他强调,要全面准确认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要认识到新标准绝不是简单的PM2.5一项指标,它改变了过去不能准确、全面、真实反映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的状况,初步实现了与国际标准接轨,更加贴近百姓的直观感受。

  吴晓青要求,长三角沪苏浙3省(市)要在环境保护部监测司指导下,于近期尽快同步试行发布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不断摸索经验,为明年1月1日正式发布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强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和数据的质量控制,在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专业化培训和示范化引导上多下功夫。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适当开展研究性监测及监测性研究,在源解析上多做文章,为指导长三角联动治污提供依据。

  吴晓青特别强调,在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中,要高度重视宣传和公众参与,依托新标准实施创造的机会和条件,做好与媒体和公众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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