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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做到应罚尽罚了吗?

2017.5.25

  “高压洒水车”排污现场被抓

  前后7次偷排生活污水

  北京市北运河水政监察大队日前通过义务水政监察信息员,查获一辆伪装成洒水车的排污车辆,共向北运河排放56吨生活污水,罚款5000元。

  北运河发源于燕山南麓昌平区居庸关的温榆河,是京杭大运河的北段,流经京津冀三地,全长140多公里,流域面积5300平方公里,是北京五大水系中唯一常年有水的河流。

  如今,随着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如火如荼地推进,2020年流经的京津冀三地还将实现运河通航,北运河的地位更显重要。

  伪装车认真“作业”

  2017年3月初的一个晴天午后,一辆街头常见的京牌“大罐”洒水车驶过通州区新华北路,蓝白相间的车身上涂着“高压清洗车”的字样。这辆大罐车行驶到通惠河左岸通惠桥北100米,在新华北路东侧一处雨水管道井盖上稳稳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一名身着类似环卫橙色制服的中年男子,打开车底的井盖和车底排水口,开始“作业”。

  就在此时,一辆白色水政监察执法车突然从旁边楼群中冲出,对着“高压清洗车”车头急停下来。“别动别动!”3名执法人员从车上冲出——一人冲向驾驶位,一人冲向大罐车中部,还有一人举着相机和执法记录仪连续拍照、取证。

  看到执法人员,车下的“环卫工”连忙弯腰扳住大罐车阀门急拧,在执法人员连连喝止下还试图趴下去盖雨水井盖。执法队员只得出手将其控制。另一边大罐车司机也被执法队员控制。

  原来,这辆车刚才通过雨水管道向北运河排放污水。

  车辆系个人所有

  “打开罐车盖子,里面有恶臭,水体也呈灰黑色。”在北运河水政执法大队向其讲解法规和说明利害关系后,大罐车司机李某终于承认一共向北运河偷排过7次生活污水,共计56吨。这些生活污水来自周边一些工地等场所。

  经调查取证,北运河水政监察大队证实大罐车司机李某于2017年2月16日至3月7日共7次向雨水管道排放污水,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属违法行为。

  同时,经过与相关部门核实,证实该车辆系李某个人所有,身穿环卫制服的人员是李某临时雇用的民工,违法嫌疑人确定为李某一人。随后,北运河水政监察大队向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京水运监责字〔2017〕第02号)罚款5000元。

  为何不高限罚1万元?

  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为何罚了5000元而不是最高限1万元?

  对此,北运河水政监察大队队长王义龙回应,李某虽一开始狡辩,但随后认罪态度很好,并配合执法部门工作,主动将违法车辆开到管理处,而其供述情况经调查也都得到一一核实。王义龙强调,“这个处罚额度针对个人来说已经属于大力度处罚。”

  经过现场复查,当事人已按照《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清理了雨水管道外观污物,并恢复了雨水管道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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