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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自来水50%合格与水价100%大涨

2012.5.09

  “自来水合格率仅50%”的消息在网上迅速流传。这条消息源自《新世纪周刊》最新一期封面报道———《自来水真相》。据悉,2009年下半年,为了大致搞清全国城市饮用水的水质状况,住建部水质中心曾做了一次全国普查,数据却一直没有对外正式公布。多位接近权威部门的业内人士透露,他们所获知的该次检测结果,实际合格率也就是50%左右。

    “自来水合格率仅50%”甫一曝出,立即在股市上引发环保水务板块的全面涨停;人们面对日日饮用的“自来水真相”,却不得不继续体验心如刀绞。数据显示,内地尚无一个城市实现直饮水,全国县以上4000多家自来水厂中,98%仍使用传统水处理工艺;城市供水管网质量普遍低劣,不符合国标的灰口铸铁管占50.80%;老旧管网漏水严重,经常爆管,二次污染严重。城市水厂都是如此,上万座供应乡镇的小自来水厂,自然工艺更加落后、安全更无保证。

    几乎所有饮用水界专家、学者都认为中国城市水质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几乎没有一家水厂自检自测水质不合格。这样自说自话的悖论,公众早已司空见惯。真正让人愤怒的是,既然住建部已经组织全国水质普查,为何却将普查结果对公众隐瞒?难道让全国人民长期去喝不合格的自来水事小,让全国人民知道喝的自来水不合格反而事大吗?公众对于自来水真相的知情权不容随意剥夺,任何隐瞒借口都不能成立。“自来水合格率仅50%”现在仅是消息人士透露,公众有权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公布真实的普查结果。

    本来,结果惊人的水质普查,应该成为立即改变恶劣现状的一个变革契机;可是,因为相关部门选择了隐瞒,所以自2009年以来,城市自来水水质几无太多改善,很多地方的公众至少又多喝了三年的不合格自来水,其可能造成的潜在健康损失根本难以估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如此公然选择性藏忧不报的行为,既是对公众健康的极大不负责任,也是对劣质水厂的包庇纵容,应该被严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这些年来,自来水水质虽未曾改善,在“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保护水资源”的旗号下,各地自来水价格却频繁上涨。改革就是涨价,很多地方都走出了一条“涨价—盈利—亏损—涨价”的怪异曲线,并且抛出一句话:“水价上涨的空间仍很大”。对比的依据,当然是国外的水价。其实,这纯粹是混淆概念。一方面,国外水价高是因为交给国库的水资源税高,而不是因为交给水企的供水费高;我们的水价上涨,利润却全数进了水企荷包。另一方面,别人是可供直接饮用的直饮水,我们却有50%连最起码的合格标准都达不到。

    自来水水质多年原地踏步讲“特殊国情”,自来水水价却无时无刻不在讲“与国际接轨”,自来水50%合格与水价100%大涨,对比如此鲜明,无异于一边掏空国人的腰包一边还残害国人健康。喝上合格的自来水,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提高自来水水质刻不容缓。今年7月1日起,中国将强制执行最新饮用水标准。据悉,新标准与世界上最严的水质标准——— 欧盟水质标准基本持平。标准的严格当然是好事,但仅仅纸上谈兵却毫无意义,必须拿出涨水价时那种“与国际接轨”的精神,尽快让国民喝上安全放心的高质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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