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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药典委员会公开招聘公告

2018.5.23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近日,国家药典委员会颁布了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通知原文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药典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关心药品质量安全,有志于从事药品标准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具有较好的文字、语言能力及良好的英语水平。

  (六)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应聘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能超过40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具体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国家药典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陆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www.chp.org.cn)下载《国家药典委员会应聘报名表》(附件2或附件3)及《国家药典委员会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将填写好的表格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ydh@chp.org.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24:00。

  2.6月1日左右,将在官网公告符合参加考试条件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6月12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

  4.原则上各岗位开考比例(即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以上方可组织考试,如比例低于5:1,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收《国家药典委员会应聘报名表》及《国家药典委员会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药典委-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药典委-01-张三-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谢绝来人来访。

  2.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方便联系,报名人员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讯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3.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4.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5.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及院校毕业分配办盖章的《国家药典委员会应聘报名表》。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应聘报名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6月12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阅卷结束后,我委将根据拟聘岗位职数,按不低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官网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同时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6月28日(暂定,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等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 如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则该岗位取消本次招聘。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如果在考察和体检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则按总成绩顺延一名进行考察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在定点医院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下达聘用人员名单,办理入职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按国家公职人员管理。工作地点在北京市,薪酬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10-67079516,67079517

  (星期一至星期五 08:30—16:30)

  (二)监督电话:010-67079518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药典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信息表》.pdf

    2.《国家药典委员会应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doc

    3.《国家药典委员会应聘报名表》(社会在职人员).doc

    4.《国家药典委员会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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