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向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提交了其对《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的修改意见,建议加重处罚破坏大气环境的行为,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进入2013年以来,接连的大范围灰霾天气让大气污染受到了社会各界空前的关注。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也在2013年1月19日就《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主要就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看到草案送审稿第一印象就是对污染大气的处罚力度不够。”环保组织建议,将“按日计罚”作为重要条款纳入条例。

  “按日计罚”是指从发现污染的那一天起,到污染终止的那一天,每一天都要罚款一定的数额,污染时日越长,罚款越重。环保组织在修改意见中指出,“按日计罚”在重庆、深圳两地实施,对当地环境污染企业产生了有效的震慑作用。环保组织认为,连日的灰霾说明了治理大气污染的迫切性,北京市必须拿出决心提高惩罚力度,对于那些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且屡次处罚无实际改善的企业责令停产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