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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今年2/3县市区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2010.5.10
  浙江省今年将有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浙江省政府在日前发布的《2010年体制改革要点》中提出,将制定出台今年的医改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分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首批30个试点县(市、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年底前扩大到60个。而浙江省目前共有县(市、区)90个。

  作为浙江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着力点之一,今年2月25日,湖州市吴兴区等试点县(市、区)推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据浙江省卫生部门介绍,该制度实施两个月来,社会反映较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降幅达30%至50%,群众就诊人数上升明显,大处方、过度用药和过度治疗等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去年,浙江省就成立了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省卫生厅设立专门机构,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已完成国家确定的300多种基本药物全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和配送,并且在国家基本药物基础上,根据需要增补了150种药品,调整公布了301种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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