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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研设施仪器试点向社会开放服务 最高单套补助6万

2019.8.14

  为探索企业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新路子,解决科研设施仪器利用率不高、重复建设和购置、科研设施仪器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日前,福建省科技厅出台了《2019年度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决定在龙岩市、南平市两地开展试点,将非财政资金建设和购置的企业科研设施仪器统一纳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服务进行试点,省大仪专项经费予以补助。

  科研设施仪器是指企业利用全额非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

  补助对象为在试点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重点是企业各类(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研究实验基地或创新平台。

  根据《2019年度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向社会开放服务的科研设施仪器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科研设施仪器原值在50万元以下的单台套补助2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单台套补助4万元,100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补助6万元。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科研设施仪器运行补助、维修、技术咨询、人员培训和相关人员奖励。

  以下是通知原文: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科技局、南平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资源整合开放共享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18年龙岩市企业非财政资金建设和购置的科研设施仪器开放服务补助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龙岩市、南平市两地开展试点工作。请你们按照我厅制定的《2019年度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评估试点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大仪办张丽华、苏勤,0591-87819690,4008965086;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陈杭、曾红月,0591-83517092,87881590。

  附件:2019年度企业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试点方案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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