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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障我们的生命和健康

2009.9.20
  企业是第一责任人

  据卫生部关于2009年第二季度全国食品中毒事件的通报显示:今年二季度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77起,中毒3063名,死亡48 名。与2008年同期相比报告起数增加了40%,中毒人数增加了11.3%,死亡人数增加了65.5%。与今年第一季度相比报告起数增加了140.6%,中毒人数增加了182.3%,死亡人数增加了45.5%。

  “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多发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利益驱动造成的,是那些少数为富不仁、唯利是图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只追求经济效益,丧失了社会的基本道德和漠视企业的社会责任造成的。”在本次论坛的开幕致词上,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王茂林似乎就已经为此次论坛定下了一个基调。

  对于国内的企业家和管理者来说,最怕被扣上为富不仁、唯利是图之类的“头衔”。特别是纵观去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几起食品安全事件,国内企业家的诚信遭到公众质疑。在本次论坛上,与会各方又旧事重提,一致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矛头指向在座的企业家。对此,在座的各位企业家感到有些委屈。“去年以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只是我们食品行业的一些黑心工厂和极个别工厂造成的,中国现在有30万家从事食品行业的工厂,有2000家是中大型的,中国大部分企业,99%的企业生产质量是好的。” 天津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欣在发言中一直想向公众强调中国绝大多数企业是负责任的。

  但此时胡欣的解释似乎有些牵强,如果将胡欣的此番言论放在2007年以前,也许大多数公众相信国内99%的企业的生产质量是好的。但是在去年“ 三鹿奶粉”事件后,包括蒙牛在内的国内众多知名食品企业牵涉其中,已较难令公众对国内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诚信品牌心服口服。“我认为把责任作为一个口号,作为一种态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谁都会讲,我们企业要负起责任。为什么食品药品又会有这些质量问题出现呢?我看责任作为口号,作为态度这样一种状况应该改变,责任也应该具体化,也应该标准化。”针对企业的责任问题,中国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张意龙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责任不应该作为一种口号,而应具体化。那么国内的某些企业,甚至是知名企业为何会置公众的安全、企业的品牌于不顾,铤而走险呢?

  “针对现在食品、药品领域出现的问题,有指责政府监督不力的,有指责企业道德沦丧的。我们应该挖掘深层次的原因,提高产品质量要提高成本,要花很大的钱。这个钱从哪里来呢?企业肯定是要盈利的,不然的话没有办法维持它的正常运转,从国外的企业来看,他们的企业利润率都维持在50%左右,所以它有很多钱可以投进去。我们中国医药(19.10,1.74,10.02%)行业我做过调查,利润率5%。”针对食品、药品领域之所以问题频发的原因,华北制药(8.48,0.09,1.07%)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王永维道出了一些企业的“苦衷”。

  也许王永维道出的“苦衷”在某种程度上确实存在,但我们的企业是否应该以利润低为由而损害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呢?在道德与利润的天平上,我们的企业究竟应该倾向哪一方呢?虽然与会企业代表没有一个人敢说其所代表的企业只重利益,不重道德。但他们在强调企业社会道德的同时,也在不断诉说各自的苦衷。

  显然仅仅依靠企业自身进行行业自律已不太可能,那么究竟谁能真正肩负起保障人民生命和健康的重任呢?天津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欣认为市场才是真正的保障者,“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国外也有,我们讲责任感,国外已经不太谈责任感了。他们讲的是一个企业真正做错事或者违背市场规律,等于在这个市场上破产,没有第二次机会了。同时被永远踢出这个行业,比如说不能做奶,也不能做其他东西了。这个行业自律现在比较好。”

  虽然胡欣的提法很切实,但对于医药、食品企业不可行。因为食品、药品行业的质量问题人命关天,不同于其他行业,永远没有第二次机会,一旦出错就无法弥补。


  如何保障我们的生命和健康

  既然国内外医药、食品卫生界的官员、学者、企业负责人真正能够坐下来,共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大事;并且与会各方也认识到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责无旁贷。那么接下来,相关各方应如何保障大众的生命和健康呢?

  “企业资本积累贵在有道。对那些根本无道德良心可言,严重丧失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说:如果只是唯利是图,只讲经济效益,不考虑社会普遍遵从的道德责任,必然会遭到社会的唾弃和世人的鄙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认为,从企业角度,应从我国企业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问题入手。

  “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要求我们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把诚信体现在我们的具体行为当中,每一个加工环节和过程要确保不违规添加各种物质,按照标准生产;同时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出厂产品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是否能够做到这些,这是判断我们是否遵守诚信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评判标准。 ”在成思危观点的基础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则进一步提出企业加强道德的核心是诚信,并且要把诚信二字贯彻到食品加工、流通的各个环节。

  作为食品和药品质量的把关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边振甲认为,除了要加强企业的自律外,要想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更重要的是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应主动出击,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的监管,严把食品、药品生产的市场准入环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把产品准入和过程质量,实行更加严格的质量体系,进行监督检查,严查安全风险,大幅提高上市产品的覆盖面”。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在国内对多家跨国制药企业和先进的中国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系统调研后,该调研团队代表车艳博士对我国医药行业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我们应该采取适当的激励机制,以鼓励企业对于质量体系建设方面的投资;其次,实践证明,现场检查制度是真正确保质量体系严格遵循和执行的一套有效的手段;第三,我们政府相关部门应促进公众对于药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并对不合格药品生产商加强管理,以促进从社会范围内提高大家对药品质量的社会监督。”

  此外,与会的代表还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对假冒伪劣产品相应的追诉机制:“关于产生假冒伪劣产品以后的追诉机制的问题,美国是相当严格的,为什么呢?他会定期召开一些法律听证会,法律诉讼不用你来喊。”


  整治食品、药品安全政府在行动

  除了企业,一些政府的监管部门似乎也是食品、药品质量问题中为民众所诟病的一方。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片面追求经济指标,保护地方利益和所谓的政绩造成监管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利,变成了某些非法的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保护伞,为食品、药品问题埋下了隐患。对于民众的这些看法,出席本次论坛的五大部委领导纷纷表示各自部门正在制定和实施各项应对措施,从政府环节防范食品、药品问题的出现,力图让广大民众放心。

  6月1日,《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后,为了贯彻此法,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的卫生部采取了包括统筹资源、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及时发布信息在内的六项措施。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快速灵敏的应急反映机制;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通过协调来减少监管的交叉和重复,避免监管的空白;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和综合利用的效果。“作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我们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动员食品行业、企业和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和作用,履行各自的职责,食品药品企业要共同携手,以对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严把食品药品安全关。” 出席本次论坛的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在去年的“三鹿奶粉”事件中,由于部分不法奶农向鲜牛奶中掺入了三聚氰胺化学物质,最终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此后,作为食品源头质量监管部门的农业部则通过农业生产环节监管,农产品(11.40,-0.52,-4.36%)质量标准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多项措施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农业部进行的监测显示,蔬菜、农副产品、水产品合格率均在 90%以上。生鲜乳品合格率为百分之百,我国农产品总体上是安全放心的。但也要看到,由于我国农产品起步较晚,基础较弱,与广大消费者不断提高的要求相比,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出席本次论坛的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先生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在食品、药品进入市场的各环节中,流通环节至关重要。作为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部门,商务部肩负着指导、督促流通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责任。为此,商务部建立了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动出口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保证进出口食品药品安全。“据中国食品最大的出口市场日本统计:2004-2008年中国输往日本的食品合格率分别达到了99.4%、 99.6%、99.4%、99.6%和99.7%,同时中国出口美国和欧盟合格率都在99%以上。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有待解决。”商务部部长助理鲁建华表示。

  同时,作为国内食品流通环节另一个主要监管部门的国家工商总局也采取了多项严管措施,制定了包括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等在内的八项监管制度。“工商机关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构建执法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出席本次论坛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正如各部委负责人所提出的那样,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活动,保障人民生命和健康是一个需要多部门常抓不懈的工作。但自去年“三鹿”事件以来,特别是今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后,政府各监管部门采取的管控措施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方面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 2009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监管显示: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案件5275件,比上年同期下降14.21%,销售的商品应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案件351件,下降13.76%,占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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