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骨髓检查的报告单及提出诊断意见的相关内容
⒈作出肯定性诊断 如骨髓、血象细胞学特征和临床表现均典型即可作出肯定性诊断.如各型白血病、巨幼细胞性贫血、多发性骨髓瘤、恶性组织细胞病、骨髓转移瘤等。
⒉作出支持性诊断 如骨髓、血象改变可以解释临床表现时即可提出支持性意见.如支持缺铁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等诊断。
⒊作出排除性诊断 如骨髓、血象所见与临床诊断不符时可提出否定性意见以排除某些诊断。
⒋骨髓、血象确有某些改变,但对临床表现提不出支持或否定性意见时,可描述其特点、并尽可能地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供临床参考,必要时迫踪观察。
骨髓、血象报告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发给临床,另一份随同骨髓检查申请单及检验标本一并存档妥善保存以供复查、总结、研究及教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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