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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玩具召回 管理法规宣传活动走进幼儿园

2010.6.01

  为宣传儿童玩具召回有关规定,呼吁全社会关心和保护儿童的健康与安全, 5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与北京军区司令部幼儿园共同开展了以“让我们的宝宝更加健康、安全和快乐”为主题的儿童玩具召回管理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中,幼儿园的老师和小朋友们表演了精彩的节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向幼儿园赠送了玩具及图书,有关专家向家长及小朋友们解答了玩具召回管理的有关法规及玩具安全知识。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启动玩具召回的一个主动途径就是通过儿童玩具缺陷信息系统,收集大量与儿童玩具有关的产品投诉、伤害、纠纷、危险事故等,然后分析、确认存在的缺陷。所以,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尤其是广大家长们的投诉非常重要。该负责人希望广大家长积极投诉看到的有问题的玩具或一些伤害事件。关心、培养、爱护儿童,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质检系统愿意协同社会各方面,为我国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开创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宽松环境。

  2007年8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并实施了《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一旦发现玩具在设计或制造方面存在缺陷,生产者就应当实施主动召回;不主动召回的,质检总局将责令其召回。这个规定的出台为保护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截至2009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了6起儿童玩具的缺陷召回,共召回缺陷玩具30804件,涉及塑胶类、塑料类和毛绒类等玩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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