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抗癫痫药和抗惊厥药
第十三章 抗癫痫药和抗惊厥药
一、癫痫的定义及分类
癫痫是一类慢性、反复性、突然发作性大脑功能失调,其特征为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高频率放电并向周围扩散。由于异常放电神经元所在部位(病灶)和扩散范围不同,临床表现为不同的运动、感觉、意识、行为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由此可将常见癫痫分为以下几类:
1、全身性发作 主要包括小发作(失神发作,以短暂意识丧失为特点)、大发作(强直—阵挛发作:以全身骨骼肌强直—阵挛性抽搐为特点),还有肌阵挛性发作等。
2、部分性发作 主要包括单纯部分性发作(局限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等。
癫痫发作无间歇期称为癫痫持续状态。
二、抗癫痫药的作用方式及作用机制
作用方式:1、直接抑制病灶神经元过度放电;2、作用于病灶周围正常神经组织,以遏制异常放电的扩散。
作用机制:1、加强脑内GABA介导的抑制作用;
2、干扰Na+、Ca2+、K+等阳离子通道。
三、常用抗癫痫药
(一) 苯妥英钠(phenytoin sodium)
[作用机制]
1、膜稳定作用:治疗浓度抑制Na+、Ca2+内流;较大浓度抑制K+外流
使用依赖性:对高频异常放电的神经元的Na+、Ca2+通道阻滞作用明显,而对正常的低频放电并无明显影响。
2、高浓度间接增强脑内GABA介导的抑制作用。
[作用与用途]
1、抗癫痫 大发作:疗效最好,可作为首选药;
部分性发作:次之,可作为首选药;
小发作:禁用。
2、治疗中枢疼痛综合征:使疼痛减轻、发作次数减少甚至消失。
3、抗心律失常 见第二十二章
[不良反应]
1、局部刺激反应 胃肠道反应、局部给药时反应
2、神经系统反应 血药浓度≥20µg/ml时可引起毒性反应,包括眩晕、共济失调、眼球震颤、复视等。50µg/ml以上出现严重昏睡甚至昏迷。
3、过敏反应 如皮疹,还可见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偶见肝损害。
4、慢性毒性反应 (1)齿龈增生;(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3)低血钙症
5、其他
(二) 巴比妥类
苯巴比妥
[机理] 1、增强GABA介导的抑制作用或拟GABA作用
2、膜稳定作用
[应用]1、可用于除失神发作以外的各型癫痫
2、iv可控制癫痫持续状态。
扑米酮(primidone)
体内代谢生成苯巴比妥和苯乙基丙二酰胺,原型及代谢物三者都有抗癫痫作用。
对大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优于苯巴比妥,对小发作无效。
(三) 乙琥胺(ethosuximide)
治疗小发作的首选药,对其他癫痫无效。副作用较少。
(四)苯二氮类
地西泮 治疗癫痫持续状态的首选药
氟硝西泮 各型癫痫均有效,尤以对小发作、肌阵挛性发作和不典型小发作为佳
硝西泮 主要用于肌阵挛性发作、不典型小发作和婴儿癫痫
(五)丙戊酸钠(sodium valproate)
广谱抗癫痫药(对小发作疗效优于氟硝西泮、乙琥胺,但有肝毒性,不作首选)。
机制:抑制电压敏感性Na+通道;增强GABA介导的抑制作用。
(六)卡马西平(carbamazepine)
又名酰胺咪嗪
[作用机制] 似苯妥英钠。
[作用与用途]
1、除小发作外,其他发作均有较好疗效;
2、大发作和部分性发作的首选药之一;
3、对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疗效优于苯妥英钠;
4、可用于抗躁狂症。
[不良反应]
1、用药早期的不良反应多不严重,一周左右逐渐消退;
2、少见而严重的不良反应:骨髓抑制、肝损害、心血管虚脱。
(七)加巴喷丁(gabapentin)、拉莫三嗪(lamotrigine)、托吡酯(topiramate)
主要用于部分性发作(尤其是难治性癫痫)的辅助治疗药物。
四、抗癫痫药用药原则
1、对症选药:针对单纯类型癫痫常选用一种有效药物即可。
2、剂量渐增:由于个体差异大,用药量需从小剂量开始,以控制症状制止发作又不产生严重副作用为度,然后维持治疗。
3、先加后撤:在治疗过程中,不宜随意更换药物,必须换用它药时,应在原药的基础上加用新药,待发挥疗效后,渐撤原药。
4、久用慢停:癫痫需长期用药,待症状完全控制后至少维持2~3年,并在最后一年内逐渐减量停药,否则会导致复发。
第二节 抗惊厥药
常用抗惊厥药有巴比妥类、地西泮和水合氯醛等。
硫酸镁(magnesium sulfate)
注射给药有抑制中枢、松弛骨骼肌和降压作用,可用于各种原因所致的(尤其对子痫疗效好)惊厥
机制:Mg2+与Ca2+性质相似,竞争拮抗Ca2+的作用,抑制神经化学传递和骨骼肌收缩,从而使肌肉松弛。同时,也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引起感觉和意识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