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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汇总:漆渣、污泥等有变化

2024.1.03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3〕470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指定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迭庆杞

  电话:(010)65645768

  传真:(010)65645771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对照表

  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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